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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谈论休假时,我们究竟在谈什么?

原创 作者:王敬雅 / 发布时间:2023-03-13/ 浏览次数:0
 
 


我国在解放后,将“带薪休假”写入宪法,且一直都实行每周单休制度。直到1994年,每周法定工作时间调整为五天半,所以出生在上世纪80年代的我,小时候有过一段休“大礼拜”的经历,也就是隔周双休。那时真的非常盼望“大礼拜”的到来,少上一天学,似乎是那时候最大的乐趣。到了1995年,国务院修改了职工工作时间,规定了职工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两天,这一双休制度一直持续到现在。彼时我的老师告诉我,8小时工作制和每周休假都是学习西方制度而来。中国古代人上班都不休息,因为连“星期”这个概念都是晚近的西方舶来品。但是我明明背过“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孔子不但有休息日,还带着弟子们去春游唱歌。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中国古代人真的是工作起来“007”(全年无休)吗?

 

古代人如何休假

 

早期休假或许来自于定时的祭祀传统,不过这种起源还有推测的成分,史家一般将“休沐”作为我国休假制度的发端。

 

我们通常会把假期分为三类:第一类是短周期的定期休假,就像现在我们每周有两天休假;第二类是节假,就是节日或重要日子的休假;第三类是年假,就是因人而异的一段休息时间。在我国古代,节假日因朝代更迭而发生变化,每个时期休假的时间也各有差异。

 

早期休假或许来自于定时的祭祀传统,周代每年要举行春秋两次祭神活动,每当祭神日到来,里人尽出,参与祭事。官府此日也不办理公务,官吏自然可以随之休假。不过这种起源还有推测的成分,史家一般将“休沐”作为我国休假制度的发端。这种制度始于距今2000余年的西汉。汉代官吏在供职期间,一般是“寄宿”制,即居住在官府修建的舍中,不与家人同住。汉代乐府民歌中的长篇叙事诗《孔雀东南飞》中,焦仲卿之所以不能时时与妻子见面,就是源于这种制度。因此《汉律》规定:“吏员五日一休沐。”即每隔五天给官吏放假一日。《史记·百万君传》记载:“官员每五日洗沐归谒亲。”意即官员每五天可以有一天时间放假洗澡更衣,之后还可以回家看望老小。

 

隋唐时期休假制度更加完善。唐朝官员有十日休一日的“旬假”,还有法定假日“节令假”,春节、冬至等休假长达7天。探亲假、婚假、丧假也已非常完备,很具有人文关怀精神。唐代还新增了游假和授衣假。“游假”是一种旅游消闲假,放假时间可以根据各地气候、风土不同而灵活规定。“授衣假”则是因为要准备冬衣而给的假。此外,重要人物生日也要放假,皇帝诞辰放假3天,老子、佛祖诞辰都要放假1天。

 

北宋初年,官员大小节假共有100多天,其中旬休日36天,并设立专门机构管理官员休假。宋朝多个皇帝对休假制度进行过改革,规定了名目繁多的各种假期,“休务”制度日渐完善。

 

但是宋代之后,休假天数却发生了断崖式下滑。元代将原有的“旬休”制度保留,但各类公共假日急剧减少,宋代休息3~7天的节假均被削减1~2天。全年公共假日加上“旬休”,只有52天。明代不再为官员放十日一休的“旬假”,并且将大部分的传统假期都取消,只有元旦、冬至、元宵节“三节”休假,元旦放五天,冬至放三天,元宵节放十天。虽然一算公共假日还有18天,但这些假期多集中在冬季。所以明代官员日常就是:“每日侵晨于上画卯,至暮画酉”,“戴星而出,戴星而入”。

 

清代承袭明制,但考虑到元旦、冬至、元宵节“三节”时间集中,就索性将这三节放在一起休,即从每年年末腊月二十左右至新一年的正月二十左右为假期,这段时间称为“封印”,除此之外不再另设其他假期。所以清代官员的三十天年假就都挤在了一个月里。

 

除了官员外,在古代享有法定假期的就只有学子了。隋代之后,在官学读书的学子也开始有了固定假期。当时的假期有三种:第一是“旬假”,十天为一旬,每旬只放一天假,不允许外地的学生回家;第二种是“田假”,每年农历五月份开始放假,时间一个月左右,外出子弟可以回家帮忙干农活;第三种是“授衣假”,是每年农历九月份天气渐渐变冷以后让学生回家取衣服的假,时间也是一个月左右。唐朝对假期有严格的制度,凡逾期不返校者将被开除,但是路途太遥远的学生也可以适当申请延长假期。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所说到的这些假期基本上都是官员或者是官差休假,换句话说,在古代只有“公务员”才能享受这种系统性的假期待遇。农民的休假时间一般都是农闲时节,且集中在冬季。商人、手工业从业者的休假时间则更短,除了个别节日之外,休假时间没有任何法律保障。只有在宋代,国家对军队、学校的休假有比较详细的规定,甚至对下层的服役丁夫也规定了十日一休的“旬假”。

 

休假还是不休假?

 

从中国古代官员的休假制度中,我们发现了一个很微妙的关系:休假时间过长,机构散漫怠惰,贻误公务;休假时间短了,机构人心涣散,暗度陈仓。

 

休假在古代是当官者的特权吗?答案是肯定的。不仅是中国古代,在古希腊休闲权也只是一部分社会成员拥有的特权。那些出身贫寒、没有希望获取政治上显赫头衔的人,根本无法拥有受教育的权利,因而也就失去了休闲的权利。历史学家指出,“在古希腊和罗马,闲暇标志着自由人和富人的地位,他们生来不受命运驱使而必须劳作,闲暇甚至被置于比道德的、公民的和政治的要求更为重要的位置。”

 

在中国古代,法定休假也只是官员阶层的特权,其它阶层的休假权利根本无法从法律上得到保障,所以也无法要求雇主给予一定时间的带薪休假。休假对于劳动者是轻松且愉快的,毕竟损耗掉的劳动力需要一个恢复的过程,但是对于整个组织结构来说,休假多就一定是有益的吗?

 

宋代是官员休假最多的时代,但也一直被认为是中国历史上积贫积弱的典型。根据宋人庞元英所撰的《文昌杂录》记载,宋代的节假日一年“凡七十有六日”。其中,元日、寒食、冬至各休假7天;新设的天庆节、上元节也是各7天;天圣节、夏至、先天节、中元节、下元节、降圣节、腊日各3天;立春、人日、中秋节、春分、春社、清明、上巳、天祺节、立夏、端午节、天贶节、初伏、中伏、立秋、七夕、末伏、秋社、授衣、重阳、立秋各1天。如果再加上“旬休”36天,一年休假总共有112天。此外,当时还有帝后薨逝的忌日假,大忌15天,小忌4天。

 

宋代如此多的休假日,使得官吏们的班上得颇为稀松。“一月之中,休暇多者殆居其半,少者亦十余日”。北宋官员、科学家沈括所著的《梦溪笔谈》记载,掌管文史事物的翰林馆阁,每夜要轮流一人值夜,而轮值的官员往往托故不去,总是在值夜的本人名位下写上:“腹肚不安,免宿。”一来二去,作为值夜记录的“宿历”,就被称之为“害肚历”了。所以可见宋代的假期数量惊人,虽然官员免于劳碌,但是他们养成了消极怠工的习惯,负面影响很大。

 

最兢兢业业的清代如何呢?官员真的每年只休1个月,其余日子就一直尽忠职守吗?情况显然并非如此。一方面,清代超长的休假造成官僚组织运转经常失灵。清代每至封印之日,官员们都会邀请同僚欢聚畅饮,“以酬一岁之劳”。当官印封存,公事抛却,京城的官员们便“万骑齐发,前门一带,拥挤非常,园馆居楼,均无隙地矣”。虽然封印后官署会预留一些空白印件以备有紧急之需,但长假中官吏都不大务公,一些地痞无赖就乘机在市肆之间偷摸抢掠,“毫无顾忌,盖谓官不办事也”。

 

另一方面,当上方压力松弛的时候,之前被压榨到极限的休假时长就迅速反弹。清末京官在时事变幻中日渐涣散,“大半则萧索闲居,以诗酒声色自娱而已”,沉浸于自我消遣。在“国事最纷”、朝政不堪的情形下,“多数京官,仍颓唐如故”,各部的官吏,“惟每晨到署画到,近午即归,谓之‘上衙门’,此外毫无所事”。上班办公只是点卯签到走个形式而已。

 

从中国古代官员的休假制度中,我们发现了一个很微妙的关系:休假时间过长,机构散漫怠惰,贻误公务;休假时间短了,机构人心涣散,暗度陈仓。看起来好像是时间的问题,它需要在动态中找到一个非常合适的平衡点,使这些官员既可以有时间休息调整,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又不至于因休假时间过长而自由散漫。但是休假技术把控的关键是“时间”吗?

 

休假仅仅是一个时间概念吗?

 

工作是人类生存的前提条件,休闲也是人类生存的必需品,从农业社会到工业社会,两者一直在动态中博弈平衡,这种为平衡权益而进行的斗争也必将持续下去。

 

马克思在《工资、价格和利润》一书中指出:“时间是人类发展的空间。一个人如果没有自己处置的自由时间,一生中除睡眠、饮食等生理上必要的间断外,都是替资本家服务,那么,他就还不如一头载重的牲畜。”这意味着时间是休假所必须具有的硬性条件,而历次工人运动和罢工几乎都是围绕着工作时间进行的。

 

早期国际工人运动的重要问题就是关于“8小时工作制”的实行。1894年英国制定了“8小时工作制”,是最早制定劳动立法的国家,之后,“8小时工作制”就开始与世界工人运动息息相关。1886年和1890年的5月1日,美国两次发生了数十万工人大罢工,要求8小时工作制。1917年新生的苏俄第一次以国家法律的形式正式规定“8小时工作制”。1919年国际劳动组织在第一次大会上,发布了“每天8小时、每周48小时”的第1号条约,确立了国际性劳动标准。我们现在实行的带薪休假制也是在法国工人不断斗争中被最先确立的。

 

如此看来,休假似乎仅仅是一个时间问题,只要每天工作8小时,一周工作不超过40个小时,问题就迎刃而解了。但回到现实世界,“社畜”的我们很少能觉得自己的工作时间只有每周40小时,这种规定似乎只解决了少数人的休假问题,而这部分少数人大都还是今天公务员系统内的,这与古代官员休假的性质别无二致。

 

问题出在哪里呢?劳动者的休假是个时间问题,但也不仅仅是时间问题,因为这一问题没有被充分定义,也就不可能有明确的认知。如果我们规定了所谓的“休假时间”,那么就要定义什么是“休假”,如果把“休假”等同于除工作和责任之外的时间,那么我们就必须搞清楚工作和责任的含义,但是我们搞清楚了吗?我们无法区分当中的界限。现在对很多劳动者来说,法定工作时间仅仅是一个计算加班费用的参数,而休假时间意味着另一种薪资标准的工作时间,完全失去了“休假”的意义。

 

《人类思想史中的休闲》一书分析了和空闲时间有关的另一个困难——生活的“原子化”,即其中的部分被不断分解,直到“不可再分为止”。每个人在日常生活中,都被分解为各种角色和功能,例如一个成年人,很可能身兼数职,如果把休闲定义为“除……之外的时间”,那么所有时间都会被不同的工作分解掉。所以旧时代产业工人所定义的“8小时工作时间”对单一的生产劳动者适用,对于计算现代劳动者的工作量则有困难。

 

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思考,单纯追求从时间上调整“休假时间”,对于劳动者本身的意义究竟是什么?是工作计费时间的调整,劳动者再生产能力的恢复,还是承担其他社会角色职责的能力?正如美国学者托马斯·古德尔所说:“休闲被等同于时间,而时间又被等同于事件是否发生的周期。甚至我们几乎不是在测量时间,而是在测量时钟指针所走的距离。简单来讲,星期六和星期日是小小的指针旋转四周的结果。”

 

仅仅在时间上把握“休假”也很难达到劳动者想要追求的效果。工作是人类生存的前提条件,休闲也是人类生存的必需品,从农业社会到工业社会,两者一直在动态中博弈平衡,这种为平衡权益而进行的斗争也必将持续下去。

 

 

我国在解放后,将“带薪休假”写入宪法,且一直都实行每周单休制度。直到1994年,每周法定工作时间调整为五天半,所以出生在上世纪80年代的我,小时候有过一段休“大礼拜”的经历,也就是隔周双休。那时真的非常盼望“大礼拜”的到来,少上一天学,似乎是那时候最大的乐趣。到了1995年,国务院修改了职工工作时间,规定了职工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两天,这一双休制度一直持续到现在。彼时我的老师告诉我,8小时工作制和每周休假都是学习西方制度而来。中国古代人上班都不休息,因为连“星期”这个概念都是晚近的西方舶来品。但是我明明背过“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孔子不但有休息日,还带着弟子们去春游唱歌。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中国古代人真的是工作起来“007”(全年无休)吗?

 

古代人如何休假

 

早期休假或许来自于定时的祭祀传统,不过这种起源还有推测的成分,史家一般将“休沐”作为我国休假制度的发端。

 

我们通常会把假期分为三类:第一类是短周期的定期休假,就像现在我们每周有两天休假;第二类是节假,就是节日或重要日子的休假;第三类是年假,就是因人而异的一段休息时间。在我国古代,节假日因朝代更迭而发生变化,每个时期休假的时间也各有差异。

 

早期休假或许来自于定时的祭祀传统,周代每年要举行春秋两次祭神活动,每当祭神日到来,里人尽出,参与祭事。官府此日也不办理公务,官吏自然可以随之休假。不过这种起源还有推测的成分,史家一般将“休沐”作为我国休假制度的发端。这种制度始于距今2000余年的西汉。汉代官吏在供职期间,一般是“寄宿”制,即居住在官府修建的舍中,不与家人同住。汉代乐府民歌中的长篇叙事诗《孔雀东南飞》中,焦仲卿之所以不能时时与妻子见面,就是源于这种制度。因此《汉律》规定:“吏员五日一休沐。”即每隔五天给官吏放假一日。《史记·百万君传》记载:“官员每五日洗沐归谒亲。”意即官员每五天可以有一天时间放假洗澡更衣,之后还可以回家看望老小。

 

隋唐时期休假制度更加完善。唐朝官员有十日休一日的“旬假”,还有法定假日“节令假”,春节、冬至等休假长达7天。探亲假、婚假、丧假也已非常完备,很具有人文关怀精神。唐代还新增了游假和授衣假。“游假”是一种旅游消闲假,放假时间可以根据各地气候、风土不同而灵活规定。“授衣假”则是因为要准备冬衣而给的假。此外,重要人物生日也要放假,皇帝诞辰放假3天,老子、佛祖诞辰都要放假1天。

 

北宋初年,官员大小节假共有100多天,其中旬休日36天,并设立专门机构管理官员休假。宋朝多个皇帝对休假制度进行过改革,规定了名目繁多的各种假期,“休务”制度日渐完善。

 

但是宋代之后,休假天数却发生了断崖式下滑。元代将原有的“旬休”制度保留,但各类公共假日急剧减少,宋代休息3~7天的节假均被削减1~2天。全年公共假日加上“旬休”,只有52天。明代不再为官员放十日一休的“旬假”,并且将大部分的传统假期都取消,只有元旦、冬至、元宵节“三节”休假,元旦放五天,冬至放三天,元宵节放十天。虽然一算公共假日还有18天,但这些假期多集中在冬季。所以明代官员日常就是:“每日侵晨于上画卯,至暮画酉”,“戴星而出,戴星而入”。

 

清代承袭明制,但考虑到元旦、冬至、元宵节“三节”时间集中,就索性将这三节放在一起休,即从每年年末腊月二十左右至新一年的正月二十左右为假期,这段时间称为“封印”,除此之外不再另设其他假期。所以清代官员的三十天年假就都挤在了一个月里。

 

除了官员外,在古代享有法定假期的就只有学子了。隋代之后,在官学读书的学子也开始有了固定假期。当时的假期有三种:第一是“旬假”,十天为一旬,每旬只放一天假,不允许外地的学生回家;第二种是“田假”,每年农历五月份开始放假,时间一个月左右,外出子弟可以回家帮忙干农活;第三种是“授衣假”,是每年农历九月份天气渐渐变冷以后让学生回家取衣服的假,时间也是一个月左右。唐朝对假期有严格的制度,凡逾期不返校者将被开除,但是路途太遥远的学生也可以适当申请延长假期。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所说到的这些假期基本上都是官员或者是官差休假,换句话说,在古代只有“公务员”才能享受这种系统性的假期待遇。农民的休假时间一般都是农闲时节,且集中在冬季。商人、手工业从业者的休假时间则更短,除了个别节日之外,休假时间没有任何法律保障。只有在宋代,国家对军队、学校的休假有比较详细的规定,甚至对下层的服役丁夫也规定了十日一休的“旬假”。

 

休假还是不休假?

从中国古代官员的休假制度中,我们发现了一个很微妙的关系:休假时间过长,机构散漫怠惰,贻误公务;休假时间短了,机构人心涣散,暗度陈仓。

 

休假在古代是当官者的特权吗?答案是肯定的。不仅是中国古代,在古希腊休闲权也只是一部分社会成员拥有的特权。那些出身贫寒、没有希望获取政治上显赫头衔的人,根本无法拥有受教育的权利,因而也就失去了休闲的权利。历史学家指出,“在古希腊和罗马,闲暇标志着自由人和富人的地位,他们生来不受命运驱使而必须劳作,闲暇甚至被置于比道德的、公民的和政治的要求更为重要的位置。”

 

在中国古代,法定休假也只是官员阶层的特权,其它阶层的休假权利根本无法从法律上得到保障,所以也无法要求雇主给予一定时间的带薪休假。休假对于劳动者是轻松且愉快的,毕竟损耗掉的劳动力需要一个恢复的过程,但是对于整个组织结构来说,休假多就一定是有益的吗?

 

宋代是官员休假最多的时代,但也一直被认为是中国历史上积贫积弱的典型。根据宋人庞元英所撰的《文昌杂录》记载,宋代的节假日一年“凡七十有六日”。其中,元日、寒食、冬至各休假7天;新设的天庆节、上元节也是各7天;天圣节、夏至、先天节、中元节、下元节、降圣节、腊日各3天;立春、人日、中秋节、春分、春社、清明、上巳、天祺节、立夏、端午节、天贶节、初伏、中伏、立秋、七夕、末伏、秋社、授衣、重阳、立秋各1天。如果再加上“旬休”36天,一年休假总共有112天。此外,当时还有帝后薨逝的忌日假,大忌15天,小忌4天。

 

宋代如此多的休假日,使得官吏们的班上得颇为稀松。“一月之中,休暇多者殆居其半,少者亦十余日”。北宋官员、科学家沈括所著的《梦溪笔谈》记载,掌管文史事物的翰林馆阁,每夜要轮流一人值夜,而轮值的官员往往托故不去,总是在值夜的本人名位下写上:“腹肚不安,免宿。”一来二去,作为值夜记录的“宿历”,就被称之为“害肚历”了。所以可见宋代的假期数量惊人,虽然官员免于劳碌,但是他们养成了消极怠工的习惯,负面影响很大。

 

最兢兢业业的清代如何呢?官员真的每年只休1个月,其余日子就一直尽忠职守吗?情况显然并非如此。一方面,清代超长的休假造成官僚组织运转经常失灵。清代每至封印之日,官员们都会邀请同僚欢聚畅饮,“以酬一岁之劳”。当官印封存,公事抛却,京城的官员们便“万骑齐发,前门一带,拥挤非常,园馆居楼,均无隙地矣”。虽然封印后官署会预留一些空白印件以备有紧急之需,但长假中官吏都不大务公,一些地痞无赖就乘机在市肆之间偷摸抢掠,“毫无顾忌,盖谓官不办事也”。

 

另一方面,当上方压力松弛的时候,之前被压榨到极限的休假时长就迅速反弹。清末京官在时事变幻中日渐涣散,“大半则萧索闲居,以诗酒声色自娱而已”,沉浸于自我消遣。在“国事最纷”、朝政不堪的情形下,“多数京官,仍颓唐如故”,各部的官吏,“惟每晨到署画到,近午即归,谓之‘上衙门’,此外毫无所事”。上班办公只是点卯签到走个形式而已。

 

从中国古代官员的休假制度中,我们发现了一个很微妙的关系:休假时间过长,机构散漫怠惰,贻误公务;休假时间短了,机构人心涣散,暗度陈仓。看起来好像是时间的问题,它需要在动态中找到一个非常合适的平衡点,使这些官员既可以有时间休息调整,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又不至于因休假时间过长而自由散漫。但是休假技术把控的关键是“时间”吗?

 

休假仅仅是一个时间概念吗?

 

  工作是人类生存的前提条件,休闲也是人类生存的必需品,从农业社会到工业社会,两者一直在动态中博弈平衡,这种为平衡权益而进行的斗争也必将持续下去。

 

马克思在《工资、价格和利润》一书中指出:“时间是人类发展的空间。一个人如果没有自己处置的自由时间,一生中除睡眠、饮食等生理上必要的间断外,都是替资本家服务,那么,他就还不如一头载重的牲畜。”这意味着时间是休假所必须具有的硬性条件,而历次工人运动和罢工几乎都是围绕着工作时间进行的。

 

早期国际工人运动的重要问题就是关于“8小时工作制”的实行。1894年英国制定了“8小时工作制”,是最早制定劳动立法的国家,之后,“8小时工作制”就开始与世界工人运动息息相关。1886年和1890年的5月1日,美国两次发生了数十万工人大罢工,要求8小时工作制。1917年新生的苏俄第一次以国家法律的形式正式规定“8小时工作制”。1919年国际劳动组织在第一次大会上,发布了“每天8小时、每周48小时”的第1号条约,确立了国际性劳动标准。我们现在实行的带薪休假制也是在法国工人不断斗争中被最先确立的。

 

如此看来,休假似乎仅仅是一个时间问题,只要每天工作8小时,一周工作不超过40个小时,问题就迎刃而解了。但回到现实世界,“社畜”的我们很少能觉得自己的工作时间只有每周40小时,这种规定似乎只解决了少数人的休假问题,而这部分少数人大都还是今天公务员系统内的,这与古代官员休假的性质别无二致。

 

问题出在哪里呢?劳动者的休假是个时间问题,但也不仅仅是时间问题,因为这一问题没有被充分定义,也就不可能有明确的认知。如果我们规定了所谓的“休假时间”,那么就要定义什么是“休假”,如果把“休假”等同于除工作和责任之外的时间,那么我们就必须搞清楚工作和责任的含义,但是我们搞清楚了吗?我们无法区分当中的界限。现在对很多劳动者来说,法定工作时间仅仅是一个计算加班费用的参数,而休假时间意味着另一种薪资标准的工作时间,完全失去了“休假”的意义。

 

《人类思想史中的休闲》一书分析了和空闲时间有关的另一个困难——生活的“原子化”,即其中的部分被不断分解,直到“不可再分为止”。每个人在日常生活中,都被分解为各种角色和功能,例如一个成年人,很可能身兼数职,如果把休闲定义为“除……之外的时间”,那么所有时间都会被不同的工作分解掉。所以旧时代产业工人所定义的“8小时工作时间”对单一的生产劳动者适用,对于计算现代劳动者的工作量则有困难。

 

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思考,单纯追求从时间上调整“休假时间”,对于劳动者本身的意义究竟是什么?是工作计费时间的调整,劳动者再生产能力的恢复,还是承担其他社会角色职责的能力?正如美国学者托马斯·古德尔所说:“休闲被等同于时间,而时间又被等同于事件是否发生的周期。甚至我们几乎不是在测量时间,而是在测量时钟指针所走的距离。简单来讲,星期六和星期日是小小的指针旋转四周的结果。”

 

仅仅在时间上把握“休假”也很难达到劳动者想要追求的效果。工作是人类生存的前提条件,休闲也是人类生存的必需品,从农业社会到工业社会,两者一直在动态中博弈平衡,这种为平衡权益而进行的斗争也必将持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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