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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高水平对外开放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原创 作者:东艳 / 发布时间:2022-11-07/ 浏览次数:0

 
在面临贸易保护主义、新冠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冲击等风险挑战的情况下,中国持续推进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对外开放,对外贸易展示出较强的韧性,贸易规模持续增加,结构不断优化,质量稳步提升,对促进世界经济稳定发展贡献力量。
 
中国贸易发展成效显著
 
中国贸易规模持续增加,货物贸易总额居世界第一。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的数据,中国货物贸易总额从2015年的3.95万亿美元增至2021年的6.05万亿美元,年均增长7.4%。货物出口的国际市场份额从13.73%提升至15.07%。
 
中国在保持货物贸易规模提升的同时,服务贸易也呈现稳步发展态势,服务贸易总额从2015年的6531.11亿美元增至2021年的8319.25亿美元,年均增长4.2%。2021年服务出口增速达39.75%,带动服务贸易逆差大幅度下降。
 
在总量提升的过程中,中国对外贸易的产品、地区与市场结构不断优化。中国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对外贸易市场多元化进展显著,成为1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主要贸易伙伴。2021年,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货物贸易总额增长23.6%,高于整体增速。贸易结构持续优化,货物贸易方面正在从“中国制造”向“中国智造”转型升级。服务贸易方面,电子信息计算机和信息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等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比重提升。
 
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不断推进。中国积极推进高质量落实《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加强与《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等高标准贸易投资协定的对接。例如,2022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国际劳工组织《1930年强迫劳动公约》和《1957年废除强迫劳动公约》,表明中国在劳动者权益保护方面取得积极进展。2022年8月,反垄断法修订实施, 表明中国在促进公平竞争相关的规则上有了进一步完善。在制度型开放方面,仍需要加强数字经济发展和规则制定,促进知识产权保护相关规则的实施,促进经济创新、实力创新型经济的发展。良好落实外资企业国民待遇,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有序扩大电信、医疗等服务业领域开放,修订扩大《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出台自由贸易试验区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吸引更多跨国公司投资,推动重大外资项目加快落地。
 
各地区加强自由贸易试验区作为制度开放高地的载体建设,促进构建新发展格局。自2013年上海成立第一个自由贸易试验区以来,中国已分六批次成立了21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各自由贸易试验区在促进制度型开放领域进行了积极的探索。2021年,21个自贸试验区利用外资增长19%,比全国高出4.1个百分点。外贸进出口增长29.5%,比全国高出8.1个百分点。自贸试验区面积虽小,占全国国土面积不到千分之四,却占到全国利用外资总额的18.5%,全国进出口总额的17.3%。截至2022年5月,21个自贸试验区共向全国复制推广了260个制度创新成果和18个最佳实践案例。
 
持续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优化国内营商环境,对国际贸易制度和手续进行协调及简化,从而降低交易成本,提升运行效率。例如,引导企业无纸化申领进出口许可证件,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在检验检疫、通关等环节提供更多便利推行口岸标准作业流程,发布《海运、航空、铁路口岸外贸进口货物标准作业程序参考》,编制标准作业程序(SOP),提升口岸流转效率。强化标准实施,推进中外标准互认,鼓励相关行业协会、专业机构、企业等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在全国复制推广的260项自贸试验区经验中,76项属于贸易便利化领域,占比28%。
 
如何实现高水平对外开放
 
高水平对外开放是构建中国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保证。为实现“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实现国内要素市场和产品市场畅通循环,“供给端”构建高水平自立自强产业创新体系,“需求端”形成超大规模的有效国内需求市场。高水平的对外开放有利于畅通国民经济循环,促进国内国际经济循环,推动世界经济开放发展。加强制度创新,实现“以外促内,以内促外,内外并举,内外并重”,构建破除畅通循环、产业发展的协同机制,通过开放促进要素聚集,提升创新动能,完善深化市场效率的管理机制,构建兼顾开放与安全的保障机制。通过畅通国内国际要素循环,加大科技创新转化能力,深化区域制度协同发展,坚持发展和安全并重。
 
高水平对外开放需要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对外开放。更大范围是指在开放进程中,需要从全面提升中国各地区的开放水平,更好地发挥东部沿海对中西部的辐射和带动作用;更宽领域是指开放的领域涵盖各产业及生产、消费、交换、分配的各环节;更深层次是指在市场准入开放为主的基础上,加强促进要素流动和制度创新,以制度型开放所带来的深层次多领域的国内结构改革,建立促进高质量要素跨国流动,加强技术创新及吸引跨国技术扩散,提升以国内市场为主体的全球资源配置效率的制度体系。
 
实现高水平对外开放,需进一步提升商务便利化水平,增加政策透明度,减少国内区域间要素流动壁垒,促进国内价值链延伸,促进产业链、价值链、创新链的国内国际融通。参考国际通行标准,在开办企业、办理施工许可证、获得电力、登记财产、获得信贷、保护少数投资者、纳税、跨国贸易、执行合同、办理破产等领域进一步提升效率,构建开放、透明、有效的营商环境,促进商务便利化。提高政策透明度,简政放权,加强信息沟通的渠道,及时倾听利益相关方诉求,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促进高效融通的区域市场及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发展。继续推进海关监管模式创新,支持相关市场主体参与制定推荐性国家标准,制定地方标准及团体标准。进一步促进数字贸易新业态发展,加强安全保障,部分重点领域探索建立规范影响服务贸易自由便利的国内规制,促进自由贸易港、自由贸易试验区进行贸易便利化的协同创新及经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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