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税收管理。其中,该通知提出,要定期开展税收风险分析,近期要结合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办理情况,对存在涉税风险的明星艺人、网络主播进行一对一风险提示和督促整改。其中,情节严重的,要严肃依法查处。
郑州金水区税务局追征662.44万元税款
《通知》发出后不到一个月,郑州金水区税务局就在监测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办理情况中“有所收获”。
据郑州晚报报道,日前,郑州金水区税务局在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平台对汇缴欠税数据的例行监测中查询到,有一笔2020年汇算清缴的大额欠税存在疑团。据了解,存在欠缴税费的纳税人为一名网络主播。在税务人员的努力下,目前该纳税人已结清税款,共补交税款634.66万元,滞纳金27.78万元,合计662.44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9月28日,税务总局还曾披露,近期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中,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有两名主要从事电商和直播带货的网络主播涉嫌通过隐匿个人收入、改变收入性质等方式偷逃税款。
据悉,9月份,国家税务总局驻上海特派员办事处统筹协调浙江、广西等地税务部门,依法对这两名主播及相关企业进行立案检查。检查发现,两名主播均涉嫌违规将个人收入转变为企业经营收入,进行虚假申报少缴个人所得税,涉税金额较大。目前,案件正在检查之中,对于查实的偷逃税行为,税务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并予以曝光。
多位财税专家表示,这种案例的公开能起到“杀一儆百”作用,在年底前网络主播自查自纠申报纳税可以减罚免罚优惠政策下,预计会有一波网络主播补税潮。
网友看懵,猜测年收入或超千万
相关话题登上热搜后,网友纷纷留言猜测该网红的收入。
有的网友表示如果按个税45%来算的话,年收入大概是1500万。另有网友表示,按照偶然所得20%计算的话,则接近3300万。
据了解,目前我国工资薪金、劳动报酬等个税最高边际税率为45%,明星、网红因为收入过高,往往适用最高45%的税率。因此会有一些明星、网红等通过设立工作室,且多数以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形式,来规避过高的个税。
图片来源:微博
但不管按照何种方式计算,该网红六百多万的税可是实打实的上缴完毕了。对此,有的网友调侃自己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钱;有的网友表示光补缴的税款,社畜按一年20万算,得从入职干到退休;有的网友则表示,自己连十万都挣不到、“20万的社畜是很大一只社畜了”。
根据郑州市统计局今年发布的《2020年郑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20年该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87001元,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含劳务)平均工资89464元;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56062元。
罕见曝光背后有深意
随着网络直播火热,网络主播人数剧增,一些网络主播年收入百万、千万甚至过亿,避税动机加大,而他们收入来源多、信息不透明等也加剧了查税难度。
根据上述案例,两位带货主播通过隐匿个人收入、改变收入性质等方式偷逃税款。比如将个人收入转变为企业经营收入来逃避税。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告诉记者,网络主播收入主要是个人工资薪金、劳动报酬所得,应纳税额超过96万元部分将适用最高的45%税率。因此为了偷逃税,一些网络主播通过各种方式将这笔收入转变为企业收入,企业所得税税率是25%,而且还有成本费用扣除,实际税负远远低于个税税负。
“网络主播通过平台给企业带货,其实就是靠个人劳动获取报酬,通过一个空壳企业来转移这部分收入显然违规。由于网络主播涉及法律关系复杂,收入来源多性质不一,可能涉及消费者打赏收入、平台或经纪公司工薪、劳动报酬收入,广告收入等,这就给他们虚假申报纳税提供空间,加大征管难度。”施正文说。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税务专业学位行业导师汪蔚青告诉记者,之前税务总局已经发通知要加大网络主播等查税,而上述两个带货主播案例尚未定案就对外披露,其实宣告税务部门已经在对网络主播查税,释放了严查信号。
9月18日,税务总局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税收管理。明确要定期开展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的“双随机、一公开”税收检查,加大对文娱领域偷逃税典型案件查处震慑和曝光力度。
另外,税务总局表示近期要结合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办理情况,对存在涉税风险的网络主播、明星进行一对一风险提示和督促整改,对2021年底前能够主动报告并及时纠正涉税问题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
不久前公开的郑爽偷逃税案例显示,罚款倍数高达偷逃税额的四到五倍。这也使得今年底前自查自纠申报补税的网络主播减罚和免罚政策优惠力度大。
根据刑法,纳税人有逃避缴纳税款行为的,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李旭红教授告诉记者,近期税收管理加强对于通过隐匿个人收入、改变收入性质等方式偷逃税款的行为,是保障国家法定税收基础、维持正常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必要措施。
多位财税专家认为,在共同富裕目标下,未来高收入者税收征管力度将不断加强。税务总局也表示,各地税务稽查部门与公安等部门通力合作,持续加强对高风险行业和个人的税收监管,严厉打击增值税发票虚开骗税和隐瞒高收入未如实申报纳税等各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持续净化税收营商环境,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税收管理,文娱领域面临全方位整治
中央宣传部近日印发《关于开展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针对流量至上、“饭圈”乱象、违法失德等文娱领域突出问题部署综合治理工作。《通知》从规范市场秩序、压实平台责任、严格内容监管、强化行业管理、加强
教育培训、完善制度保障、加强舆论宣传等7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和工作措施。
对此,中央宣传部有关部门负责人在接受媒体提问时曾表示,在此次综合治理中,一方面,要发挥市场积极作用,引导资本与产业良性互动,加强文娱企业社会效益考核,推动其承担更多社会责任。另一方面,要强化资本监管,坚决打击“黑灰产”等违规违法行为,抵制天价片酬,严厉查处偷逃税行为。
同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文艺节目及其人员管理的通知》,明确将从严整治艺人违法失德、“饭圈”乱象等问题,旗帜鲜明树立爱党爱国、崇德尚艺的行业风气。其中要求,严格执行演员和嘉宾片酬规定,严格片酬管理告知承诺制度。倡导鼓励演员和嘉宾担当社会责任,参与公益性节目。严肃惩戒片酬违规、“阴阳合同”、偷逃税行为。
来源: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网
同日,中国演出行业协会也发布了《关于加强演艺人员经纪机构自律管理的公告》,强调艺人经纪机构应承担艺人教育管理责任,应开展自查自律,对于缺乏底线意识、不服从约束和引导的艺人,应终止为其提供经纪服务。
9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发布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税收管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官网
《通知》提出,进一步加强文娱领域从业人员日常税收管理,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成立的个人工作室和企业,要辅导其依法依规建账建制,并采用查账征收方式申报纳税。
《通知》明确,要定期开展税收风险分析,近期要结合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办理情况,对存在涉税风险的明星艺人、网络主播进行一对一风险提示和督促整改;要定期开展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的“双随机、一公开”税收检查,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依规加大对文娱领域偷逃税典型案件查处震慑和曝光力度。
《通知》要求,要着力加强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经纪公司和经纪人及相关制作方的税收管理,督促其依法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提供相关信息并配合税务机关依法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实施税收管理工作;要切实规范文娱领域涉税优惠管理,对各类违规设置或者以变通方式实施的税收优惠,各级税务机关不得执行。
今年以来,中央宣传部、国家广播
电视总局、文化和旅游部等多部门发布相关通知,加强文娱领域治理,规范市场秩序,促进文娱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文化和旅游部也在9月18日发布了《文化和旅游部关于规范演出经纪行为加强演员管理促进演出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明确要严格主体资质管理、规范演员从业行为、加强演出活动监管、做好粉丝正面引导、共建良好演出生态。其中要求,从事营业性演出经纪活动的演员经纪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并对其从业活动中的严重违规行为,明确由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撤销其资格证书并予以公告。
中央宣传部有关部门负责人在接受媒体提问时曾表示,在此次综合治理中,一方面,要发挥市场积极作用,引导资本与产业良性互动,加强文娱企业社会效益考核,推动其承担更多社会责任。另一方面,要强化资本监管,坚决打击“黑灰产”等违规违法行为,抵制天价片酬,严厉查处偷逃税行为。通过构建规范的市场秩序,促进文娱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来源:成都商报、新浪财经、央视网、证券时报、第一财经、郑州晚报、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