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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光超:中国企业出海进入新阶段 法律服务需求出现三方面显著变化

原创 作者:方超 石英婧 / 发布时间:2024-06-19/ 浏览次数:0
 
“从一家律所角度而言,我们没有办法回避或者忽视中国企业出海的大浪潮,我们也在思考,也在观察。”日前,在由《中国经营报》《商学院》和中经传媒智库主办的“中国商业20年跃迁与创变引领新商业文明”2024中国企业竞争力年会上,北京市道可特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刘光超如此表示。
 
在刘光超看来,中国企业出海已进入新阶段,对法律服务的需求也呈现出新变化,主要表现在从基础性法律交易向复杂性法律交易转变、法律服务与商业加速融合等方面。
 
“了解企业现阶段的需求和挑战,实际是律师事务所需要做的功课,也是需要跟企业家共同探讨的话题。”刘光超表示,面对中国企业出海进入新阶段的种种变化,律师事务所自身需要做好强大的自我能力储备,才“能够更好为企业家提供服务,更好助力中国企业出海”。
 
出海法律服务出现三变化
 
“从法律人的角度,我们怎么看企业出海?无外乎有三个很大的变化。”刘光超直言,“第一大变化,中国企业从单一出海向系统性出海转变。”
 
刘光超对此解释,中国企业单一出海可能表现在能力单一、结构单一、国家单一等方面。“现在系统性出海已经超出了产品的概念,可能是产能,可能是产业链、供应链,甚至是整个体系的出海。”
 
在中国企业从单一出海走向系统性出海的背景下,对法律服务带来的挑战又是什么呢?
 
“我们不能是单一的法律知识输出,也不能简单地为单一的中方企业提供服务,我们应该考虑更多的交易方。”刘光超表示,这是因为“我们面临的环境在变化,面临的复杂交易伙伴在增加”。
 
除此之外,在刘光超看来,中国企业出海法律服务需求呈现的第二大变化,正从基础性法律交易,向系统性、复杂性法律交易与需求转变。
 
“过去可能更多的是简单交易,或者单向交易,不涉及到当地法律需求,因为中国企业不需要在当地设厂,不需要当地满足或者完成我们的管理、运营方面的需要,甚至中国企业不需要在当地有主体企业、SGA、合资企业,这个时候我们碰到的问题是单一、基础简单的,而现在我们碰到的一定是比当地企业更复杂的外围合作需求。”刘光超表示。
 
“第三大变化,是法律服务面临边界扩大和整体性融合。”刘光超表示,“它不仅仅需要简单提供法律,还需要法律跟商业结合,跟合规结合,跟ESG结合,跟企业劳动用工结合,不是简单的行或者不行的问题。”刘光超直言,需要解决的问题,“不是简单的律师传统业务”。
 
刘光超认为,律所传统业务第一是做咨询和交易方面的保障,第二是做争议方面的解决。“但出海不是这样,因为出海更多的是跟商业模式相关联,所以法律服务开始要跟商业、金融结合。”
 
为中企出海贡献法律力量
 
在中国企业出海法律需求出现明显变化的情形下,律师事务所又该如何积极应对呢?
 
“了解需求之后,我们要做好自身强大的能力储备。”刘光超表示,国际业务一直是北京市道可特律师事务所非常强的板块。“我们服务了30多个央企不同程度的走出去项目,包括一些交易,甚至一些争议的解决。”
 
“国外有200家律所跟我们合作,我们在国外开始设立自己的办公室和分所,这是我们为央企走出去所做的能力储备。”在刘光超看来,服务中国企业走出去,“就是要加强与境外相关律所,甚至其他资源的沟通和交流。我们一定要搭建一个非常丰富、立体的合作体系。”
 
除此之外,律所如何更好为中国企业出海赋能呢?
 
“我们可以帮助企业去做国际有关法律方面的调研和分析。商业方面可能我们不是专家,但法律方面我们是专家,而且我们可以跟企业合规部、法律部形成配合,形成立体型、内外组合非常强的团队。”刘光超表示。
 
在刘光超看来,中国企业走出去也需要强大自身的队伍,而作为律所,可以为中国企业出海团队“提供系统的和涉外有关、出海有关的合规与法律方面的培训支持”。
 
刘光超认为,现在国际规则已经变得越来越透明、越来越公平,而且标准越来越高,推动出海企业合规意识的提高也变得非常重要。“比如说ESG,原来大家觉得可能是一种倡议,现在我们觉得它是一个标准,是一个通用语言,甚至是合作的门槛。”
 
刘光超还表示,律师事务所还可以促进中国企业跟国外的交流与合作。“陪同大家走出去,跟中国企业一起参与谈判合作,交易节奏设置,融资安排,包括合规体系的建设。”
 
“当然我们也可以为企业设立专门的涉外团队,或者在中国企业聚集的地方设置办事处,以及可以搭建一个为中国企业提供交流合作的企业平台。”刘光超表示,“如此能够更好为企业家提供服务,更好助力中国企业出海,为中国企业出海贡献一份法律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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