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刊推荐
// 中经传媒智库

强监管下的支付端“暗战”

原创 作者:刘青青 王倩 / 发布时间:2022-01-06/ 浏览次数:0

 
“个人收款码的事我也是刚刚听人聊起才知道,虽然大家都在讨论,但是也不是什么大事。”一位果蔬小摊贩对《商学院》记者说,“就是商户二维码要更‘贵’一些。”
 
近日,关于“2022年3月1日起,微信、支付宝个人收款码不能用于经营收款”的消息刷屏网络,而该消息实则来自于2021年10月13日下发的《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
 
一边是支付新规刷屏,个人收款码被误传,聚合支付迎来欢呼声;另一边则是微信经营主体财付通外汇业务被罚278.2万元,第三方支付领域瞬间引发关注,而在此背后是对于第三方支付监管的趋严。


 
个人收款码“大变动”


 
不同于网络刷屏的“微信、支付宝收款码不能用于经营收款”等误读,《通知》实际上是对“个人收款码”和“商家收款码”两者之间的联系作出了新的要求。
 
央行有关部门负责人在2021年10月13日答记者问时曾指出,是对于具有明显经营活动特征的个人收款码用户,要求收单机构参照特约商户管理。
 
另据新华社报道,央行有关部门指出,使用“码牌”或者打印封装的二维码商户,需要向收款服务机构(如微信、支付宝等)申请转为商用收款码,但消费者日常支付体验和感受不会受到影响。
 
对于此次个人收款码“大变动”,第三方独立研究机构透镜公司研究创始人况玉清指出,“个人码”变“商户码”在技术上不存在难度,但在客户使用习惯上还需要一定的时间来转换和适应,短期会造成一些障碍,但长期来看问题应该不大。
 
不过,在二维码转换的实际落地上也存在着一定的阻力。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金天提到,对支付宝、微信支付用户而言,使用个人收款码收款没有交易费率,使用商家收款码收款则存在0.4%左右的交易分润(餐饮、娱乐等行业在0.6%左右,如消费者使用信用卡或花呗等工具支付,则商家支付的费率达到0.8%左右)。
 
“但在提现环节,使用商家收款码没有费用,使用个人收款码则有0.1%的费率。因此从以往行业实践看,较大型的规范商家一般选择使用商家收款码,而小微商户和个体经营者可能会选择个人收款码(如路边煎饼摊)。”
 
因此,对于小微商户而言,“个人码”转“商户码”其实是更贵了。有果蔬商贩向《商学院》记者表示:“收款二维码政策影响的是小商贩,二维码变化以后成本会更高一些,但是(对于单个小商贩来说)整体费用没有提高很多,波动不大。”


 
 “跑分”平台跑不动了


 
据了解,支付新规的下发背景与支付受理终端相关风险防范工作密切相关,旨在有效提升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风险管理水平,有力斩断跨境赌博等犯罪“资金链”。
 
央行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有部分市场主体变造交易的手段不断翻新,通过擅自更改终端交易路由、商户编码、商户名称、交易地址等方式隐藏违规交易,导致交易信息难以还原真实消费场景,不仅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发投诉纠纷,还为不法分子借道转移违法犯罪资金带来可乘之机。还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收款条码转移赌资,为跨境赌博活动提供支付通道。
 
金天认为,从央行有关负责人的表态看,将个人收款码用于商家收款混淆了交易性质,影响风险监测效果,不利于借助支付服务为经营活动赋能增值,同时存在将赌博等非法用途隐匿于日常交易场景等多重风险;从市场反馈看,此举被部分解读为引导支付宝和微信支付改变原有展业模式,有利于在支付领域强化数字人民币的作用。
 
支付行业专家金之聿指出,收款码分为个人收款码和经营收款码,后者就跟POS机一样作为商户终端应该进行管理。但是实践中往往将个人收款码用于收款,容易模糊边界、出现风险。特别是有把个人码放网站上收款的所谓“跑分”行为,涉黄涉毒涉诈,因此要严格管理。
 
“跑分”平台确实是支付受理终端风险当中的一个典型案例。
 
就在《通知》引发热议的同时,天津网警巡查执法发文称,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跑分平台”,以高额收益吸引大量人员使用个人静态收款条码与赌客“点对点”线上远程转移赌资,将赌资分拆隐藏于众多正常交易场景。
 
所谓“跑分”,即使用自己的银行卡或微信、支付宝的收款码,帮助电信网络诈骗、赌博等违法犯罪团伙进行洗钱,随后赚取佣金的不法行为。该行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而随着《通知》中相关规定的落地,将有效避免个人收款码通道被交易平台利用,使“跑分”平台跑不动了。
 
在易观高级分析师苏筱芮看来,个人收款码相关的管理规范,既有利于将个人收款码与商户收款码进行分类管理,同时也能够防范个人收款码被不法分子“钻空子”,能够弥补此前存在的短板,最终为推动支付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奠定坚实的根基。


 
支付江湖生变


 
这场支付受理终端的“大变动”在政策发布一个多月之后冲上热搜,其中,《通知》也对各非银行支付机构提出了新要求。
 
而作为支付行业的两大巨头——支付宝、微信支付就因为二维码收款事宜受到较多关注。就此,微信支付方面向《商学院》记者表示:“目前还没有进一步的回应,以央行的文件为准。”支付宝方面也表示对此事没有回应。
 
前述商贩告诉《商学院》记者:“相应的政策说是2022年3月份开始实施,但可能不到2022年1月份就会有通知,最起码微信会有通知提醒,不需要担心错漏了消息而跟不上政策规定。”他表示,自己用于收款的二维码是打印封装的微信个人二维码,而这也是需要通过平台的程序,“如果平台不通过你连个人二维码都打印不出来。现在要变成‘商户码’,自然也是要平台帮助你‘升级’。”
 
苏筱芮认为,对于数量较多、范围较广的“街边小贩”来说,他们只是商品售卖者的一种具体类型,而条码类型的认定与店铺的经营形态关联不大,是主要关注其交易频次等是否具有经营特征。只要具备经营特征,后续就需要按照文件进行规范。
 
金天指出,按照本次《通知》要求,支付宝和微信支付需要对具有明显经营活动特征的个人提供特约商户收款码,参照执行特约商户的有关管理规定,意味着以往使用个人收款码收款的小微商户和个体经营者在2022年3月1日以后或被重点监测,甚至限制收款和交易,相关主体可考虑尽早开通商家收款码,在未来收款和交易过程的管理中进一步规范化,这其实有利于支付宝和微信支付拓展商户服务。
 
“作为清算机构,支付宝与微信支付将如何在《通知》要求下进行风控落地,还需要等待官方的进一步细化指导。”金天表示。
 
此外,在银行卡受理终端入网管理方面,支付新规要求落实“一机一户”原则,即1台银行卡受理终端只能对应1个特约商户,建立银行卡受理终端序列号与5要素信息(收单机构代码、特约商户、特约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特约商户收单结算账户、银行卡受理终端布放地理位置)的关联对应关系,在办理银行卡受理终端入网时将相关信息报送至清算机构,并确保该关联对应关系在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和不可篡改性。这意味着,除了支付宝、微信支付两大支付巨头,支付新规还将对银联提出更高要求。
 
央行有关负责人指出,将秉承“谁的终端谁负责”,压实收单机构关于收单业务的主体责任;秉承“谁的网络谁负责”,压实清算机构关于本网络秩序的维护责任。清算机构应组织成员机构对本网络入网终端进行全面梳理、评估,对不符合《通知》要求的终端按照风险评级限期清退或升级改造。
 
那么,在压实相关责任的情况下,银联受支付新规的影响几何?《商学院》就此问询银联方面,但银联方面并未就此作出回复。
 
苏筱芮指出,此次支付受理终端新规旨在根据近期支付市场所出现的新形势、新情况补齐监管短板,从支付受理终端业务管理、条码支付受理终端管理、特约商户管理、收单业务监测等角度对支付业务的前、中、后环节进行了全面而细致的覆盖。


 
聚合支付崛起?


 
值得一提的是,尽管“个人码”变“商户码”并非难事,但在此关口,第三方聚合支付平台似乎迎来了新的竞争机会。
 
2021年11 月 26 日,第三方聚合支付机构拉卡拉在互动易平台答复投资者提问时称“央行新规的执行,进一步明确个人收款码不能用于经营性收款,让支付市场回归四方支付的本质,将极大地提升公司的市场规模和份额”,当日公司股价上涨 18.02%。拉卡拉在支付新规下高调的态势立刻引来了监管关注。11月29日,深交所就此事向拉卡拉下发关注函。
 
据拉卡拉回复关注函公告介绍,目前线下扫码支付市场主要划分为三类二维码:支付宝、微信等账户机构提供的个人码;支付宝、微信等账户机构提供的商户码;商业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等提供的聚合支付商户码。
 
其中,“个人码”仅支持借记卡交易,收款环节不收费,但微信支付在提现环节收取 0.1%费用;“AT 商户码”支持信用卡、借记卡,通常收取 0.6%左右的手续费;“聚合商户码”支持信用卡、借记卡,普遍收取 0.35%左右的手续费。
 
而《通知》意味着“个人码”不能为“具有明显经营活动特征的个人” 提供收款服务,由此,原本通过“个人码”为“具有明显经营活动特征的个人”的市场将会释放出来,转为由“AT 商户码”“聚合商户码”提供服务,并参照执行特约商户有关管理规定。
 
由此,拉卡拉认为:“‘聚合商户码’在手续费、便利性等方面具有优势,‘个人码’用户向‘聚合商户码’的转化,将相应提升各从业机构支付规模与扫码市场份额的增长。”
 
况玉清表示,《通知》下,商户资源被分流至聚合支付市场是难免的,尤其是在反垄断、监管机构要求生态开放、互通的背景下,微信和支付宝很难再通过生态壁垒对“拉卡拉们”进行限制,这会给第三方支付势力较大的成长空间。
 
此外,西部证券指出,聚合支付和代理商或将从中受益。其研报表示,支付宝和微信引导商户将个人收款码转向商户收款码或者将现有的收款码变成聚合支付的形式提供给消费者,除了微信和支付宝两大支付巨头外,存在许多支付服务商,两大巨头是否愿意让利给服务商有待观察。


 
第三方支付监管趋严


 
一边是支付行业迎新规,支付江湖暗潮涌动,另一边却是外汇业务被罚款,微信支付正站在业务合规的关键节点上。
 
2021年11月22日,微信支付的运营主体和腾讯在线支付平台——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财付通)因存在四项违规而被责令改正、警告,没收违法所得0.2万元,并处以罚款278万元,合计罚没278.2万元。
 
对此,财付通方面回应称,针对2019~2020年例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财付通已第一时间制定了改进计划,并逐项落实,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后续将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的指导下,进一步加强合规管理。
 
此外,据《商学院》记者不完全统计,作为腾讯旗下第三方支付公司,财付通自2017年以来已经7次受罚,累计被罚没2468.04万元,同时相关负责高管累计被罚57万元。其中,被罚没金额最高的一次超过1060万元。
 
对此,况玉清认为,这其中释放的是以后所有持牌金融业务都必须纳入严管的信号。能够看到,2021年以来不只是金融领域,在互联网等诸多领域都出现了很多巨额罚单,此前这种程度的处罚是闻所未闻的,但现在大家都意识到监管在“动真格”了。
 
从支付新规到外汇业务被罚款,微信支付正面临合规方面的要求,而这连番风波的背后已映射出第三方支付领域监管趋严的态势。
 
对于支付新规细化到个人收款码,以及支付巨头被处罚等事件,况玉清指出,第三方支付行业作为金融行业的入口正在被严管,所有的金融活动必须纳入监管,不允许资本在金融服务领域无序扩张,确保任何金融风险都在监控范围之内,这是目前可以看到的监管底线。他认为,过去10年,金融创新带来了一些新气象,但也出现了一些很不好的苗头,引起了监管机构的警觉。互联网金融创新虽然是好事,但新的技术手段可能会将原有的分业经营等在内的各种传统金融风险监管体系洞穿,引发可怕的系统性风险,所以要加强监管。
 
“10年前,支付宝、微信支付想接入银行入口,银行还爱搭不理,但现在这些支付平台已经可以‘反杀’银行了。整个互联网金融道路渗透率已经到了非常高的程度,规模和普遍性都要求其重视起监管问题。”况玉清认为,“尤其是中国的互联网金融非常特殊,FAANG(即Facebook脸书、Apple苹果、Amazon亚马逊、Netflix奈飞、Google谷歌)等美国互联网巨头极少像中国的腾讯、阿里等互联网巨头一样向金融领域大规模、深度渗透,因此在国际上我们没有可供借鉴的行业和历史经验。所以整体来说,过去我们是在学习西方的成功经验,但这一次,我们走在了它们前面,也算是中国对国际金融监管作出的一些贡献。”况玉清表示。
 

除《商学院》杂志署名文章外,其他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商学院》杂志立场,未经允许不得转载。版权所有

欢迎关注平台微信公众号

 点赞 30
 收藏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