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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数据资产证券化:让数据像土地一样流通起来

原创 作者:哀佳 / 发布时间:2024-09-11/ 浏览次数:0

 
文|哀佳
 
近日,公共数据资产化领域取得了新进展。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国有企业珠海正圆城市运营有限公司成功将“正圆老龄人群分析数据产品”作为数据资产,纳入其财务报表的“无形资产”科目,并获得了1000万元的授信融资。同时,重庆两江产业集团旗下渝高物业公司也圆满完成了数据资产入表工作,实现了重庆首个国有企业数据资产入表的突破。
 
此外,全国范围内首例国有企业数据资产公证确权质押融资案例在江西共青城成功落地,完成了商服系统1.0版数据资产的全链路登记、公证确权,为当地国有企业争取到了6600万元的质押融资贷款,这些举措不仅打通了数据从资源到资产,再到资金的转化路径,还实现了无形资产向有形资金的实质性转变。
 
从数据价值的演进视角来看,数据资产的价值提升历经三大关键阶段:首先是数据资源化,即数据的初步收集与整理;其次是数据资产化,通过登记、评估及入表等手段,赋予数据明确的经济价值;最终是数据资本化,作为价值化的高级阶段,数据资产在入表后,企业需积极参与资本市场活动,利用数据资产提升估值以助力融资、质押贷款、信贷融资、数据证券化等多元化手段,促进数据资产的增值与流通。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当前在数据资产入表、数据质押贷款及信贷融资等方面已取得一定进展,但数据资产证券化的实际落地案例仍属空白,尤其是基于海量公共数据的证券化产品更是尚未问世。考虑到证券化是流通性更强的一种资本方式,这一现状成为制约我国数字产业化与产业数字化深度融合与发展的关键瓶颈。
 
当前的公共数据:数据资产证券化的突破口
 
在所有数据类型中,相较于企业数据和个人数据,公共数据体量更庞大且权属明晰,具有更明确的保障。
 
参照以往传统资产证券化(ADS)的概念,数据资产证券化是指将“数据资产”未来可产生的现金流为偿付支持,通过结构化设计,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过程。这种方式能够进一步释放数据的经济价值,为企业提供更多融资渠道。目前,国内这一新证券模式还处在理论和实践探索的起步阶段。
 
国际上,2018年美国率先应用了数据资产证券化方案,开启了数据要素融资的新纪元。此后,美国数据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量逐年上升,2021年全年发行量达到61.7亿美元。
 
有研究表明,目前国际上关于数据资产证券化的模式大致体现为三种:一种是美国Digital Realty Trust公司以3个数据中心和4个数据仓库的基础设施作为抵押物进行融资的CMBS模式。这种模式风险较低,但其门槛较高,要求数据企业拥有一定规模的房地产及设备。
 
第二种是美国Vantage公司以阿什本(Ashburn)数据中心的未来收益权为支持发行了资产化证券,所获融资额达11.25亿美元的ABS模式。这种模式与传统资产证券化模式类似,数据企业首先在其既有的数据库存中划出一定范围的数据(包括数据载体)建立“数据池”,然后将该“数据池”的未来收益权转让给特殊目的公司(special purpose vehicle,下文简称 SPV),后者则以此为基础发行资产化证券。此方法的优势在于,简化了对基础设施的要求,满足了中小型数据企业灵活融资的需要,有助于充分释放数据要素的经济价值。
 
还有一种是ABN模式,即以组合权益为基础资产的证券化模式,将数据载体抵押贷款债权、数据资产未来收益权等各种权益组合起来,组建“资产池”出售给SPV,后者以此为支持发行商业票据。这种方法既发挥了数据资产的融资功能,又与传统物权、股权等权益绑定,增强了证券化的水平。代表案例是Digital Bridge公司用以支持证券化的资产池包含两类权益:一是运营数据资产(包括载体)的未来收入,运营其在北美等地的信号塔、数据中心和小基站,每年可获收益预计达1.243亿美元;二是Digital Bridge的股票收益,预计每年可达7.728亿美元。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无论哪一种模式,其流程中都有几个共通的问题不容忽视:首先能持续产生稳定现金流的数据才能实现证券化;其次是产权状态明晰,即基础资产应当权属明确,如若数据资产权利归属不明,产权状态模糊不清,不仅直接影响证券交易,也会加剧参与主体之间的信任危机;再次还要有可转让性。真实销售与破产隔离是遏制资产证券化风险的重要举措,聚焦于数据资产证券化领域同样如此。通过数据要素证券化产品的设计,在合同中约定未来债权发生时所产生的债权转让效果。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福认为,数据资产证券化为企业提供了新的融资渠道,同时也对金融机构提出了更高的专业要求。通过严格把控数据资产的合规性、价值稳定性以及企业的信用状况,并辅以完善的融资方案和风险控制措施,金融机构可以更加安全、有效地开展数据资产证券化业务,从而推动金融与科技的深度融合,实现双方的共赢发展。
 
在所有数据类型中,相较于企业数据和个人数据,公共数据体量更庞大且权属明晰,具有更明确的保障。一方面,高质量的公共数据是数据要素循环中的优质资源;另一方面,我国政府持有的公共数据在全国数据中占比超七成,包括工商、税务等政府部门的政务数据及电信、水电气等公用事业单位的数据,这对于实现数据资产证券化具有明显优势。
 
因此,在数据资产证券化探索中,提高公共数据供应是发挥数据价值、加速数据资本化进程的关键。从实践意义上来讲,探索公共数据资产证券化,一方面有助于优化资源配置,增强公共数据流动性,推动公共数据资源的有效利用,创造更大的社会价值;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促进政府从“土地财政”向“数据财政”转型,为公共部门提供低成本融资渠道,减轻财政压力。
 
让公共数据像土地一样流通起来
 
当前的数据财政难以像土地财政背后庞大的房地产需求一样,满足广大C端市场对于数据产品的需求。
 
随着数字中国建设进入深水区,部分地方政府在智慧城市(或数字政府)建设过程中,投资建设了大量的新型基础设施和数字化管理平台,沉淀了高质量公共数据资源,无形之中,地方政府已经成为未来数字经济的核心参与者之一。
 
过去的40年,土地要素资本化给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发展机遇。但是,在“土地财政”遇冷、隐性债务化解的背景下,地方政府及数据运营公司、城投公司开始积极探索以公共数据产品为标的进行融资,推动“数据财政”,缓解现金流压力。加快“土地财政”向“数据财政”转变。
 
“数据财政”与“土地财政”从本质上有诸多相似之处,比如,作为生产要素的土地和数据均可资产化,可资产化意味着这两类要素可以贡献“利”和“债”形式的收入,而其他生产要素则大多难以资产化。产权制度方面,土地和数据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都是分离的,在不触及所有权的情况下都可实现出让或授权收入。土地财政和数据财政都是建立在两级市场体系的基础之上,政府从两级市场获得不同的财政收入,二者的收入都来自于要素本身、要素主体、要素产出。基于这些相似性,数据财政成为了很多地方财政转型升级的新抓手。
 
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国内首个公共数据资产证券化(PDABS)方案牵头设计人丁振赣律师认为,公共数据资产证券化是构筑地方政府土地财政向数据财政转型的基石。
 
2023年底,基于江苏省盐城市公共数据基础设施健全,汇聚治理水平良好、业态完善的原因,由数交数据经纪(深圳)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牵头,联合发起了针对盐城市公共数据资产证券化(PDABS)方案。
 
丁振赣介绍,该方案中,数交数据经纪(深圳)有限公司以及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主要承担了前期方案和交易结构设计的任务,确保公共数据在证券化之前能够有稳定的应收,而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则提供全程的法律支持。
 
具体计划分为三个步骤:第一步,结合盐城地方特色,明确数据要素产业发展方向。盐城市政府确定项目需求后,委托数交数据经纪(深圳)有限公司等实施单位开展项目咨询,调研、归集、设计公共数据收入形成方式。设计公共数据资产证券化解决方案、落地数据要素产业生态发展等一系列涵盖项目前、中、后期系统性的解决方案。
 
第二步,设计公共数据资产资本化路径,为数据要素产业发展注入启动资金。对各参与主体及基础资产尽职调查,完成项目整套申报材料撰写,联合实施单位完成内部审核程序后,向证券交易所提交申报材料获取交易所出具的无异议函。开展路演与营销工作,组织各参与机构在交易所举行挂牌。
 
第三步,导入数据要素产业生态,激活地方数据要素市场。数交数据经纪(深圳)有限公司协助地方政府开展“数据招商”服务,为当地培育数据流通交易服务人才和生态,为地方招引数据要素产业发展所需的业态,推动地方实现数据要素与实体经济融合、公共数据与社会数据融合、传统信息化产业与新型数据要素服务业融合,增加地方就业和税收。推动地方数字经济真正脱虚向实,为数据财政转型持续提供助力。
 
除了盐城,今年上半年,其他省市的公共数据资产化也有了明显进展:青岛华通集团将公共数据融合社会数据治理的数据资源,计入企业总资产,成为青岛市首个实现企业数据资源入表的实践案例;扬子国投率先完成首批3000户企业用水脱敏数据资产化入表工作,成为水务行业全国首单数据资产入表案例;湖南大数据交易所与光大银行长沙分行、汇业律师事务所、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签约,提供湖南首笔数据资产无抵押融资服务,帮助本土企业湖南盛鼎科技获得光大银行500万元授信额度;天津银行成功落地了天津市首单数据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为天津环投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贷款1000万元……
 
目前,数据服务如质押融资、贷款和信托主要针对B端市场。数据财政难以像土地财政背后庞大的房地产需求一样,满足广大C端市场对于数据产品的需求。换句话说,只有当足够多的个人或实体争相购买数据服务和产品,如同抢购限量房源那般热情,这种可能性才会成为现实。
 
从数据资本化的角度看,数据作为新兴生产力,已经成为资本市场的一个核心动力。通过对数据资产进行证券化和股权化操作,其流通性相较于其他类型的产品具有显著优势。
 
授权运营模式成为卡点
 
目前,大多数做公共数据授权的都是采用“一场景一授权”模式,这极大地限制了数据的市场化应用和价值发挥。
 
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强调要探索建立公共数据资源开放收益合理分享机制,为当前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实践工作指明了发展方向。
 
2023年10月,国家数据局正式挂牌成立,国家数据局领导也在多次讲话中明确要让公共数据“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
 
2024年1月4日,随着国家数据局等十七部门联合印发《“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持续向行业化应用纵深推进。
 
目前,北京、深圳、浙江、杭州、宁波、长春等省市相继出台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相关政策。公共数据的开放授权是目前数据要素市场化的重中之重。
 
针对首例公共数据资产证券化方案迟迟未落地的情况,丁振赣表示:“目前这个方案主要卡在了数据能否获得全量数据授权的问题上。大多数做公共数据授权的都是采用‘一场景一授权’模式,这极大地限制了数据的市场化应用和价值发挥。”
 
他认为,地方政府若能将数据全量授权给当地国有企业(例如盐城市大数据集团),则能充分发挥其市场化属性,促进数据价值的释放。国有企业作为地方政府的代表,在承担市场化运营责任的同时,也能在出现问题时承担相应责任,这有助于打通数据来源的瓶颈;相比之下,“一场景一授权”的方式因需频繁与各部门沟通,导致市场化进程缓慢且成本高企。
 
“全量数据授权虽能降低政府与市场之间的沟通成本,但政府出于安全考虑往往不愿采用。问题不在于方案设计能力,而在于公私主体之间的博弈。随着时间的推移,市场力量有望战胜障碍,推动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发展。在数据安全与市场化利用之间找到平衡点,将是促进数据流通、实现数据价值的关键。”丁振赣强调。
 
早前,由杭州高新金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的全国首单数据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已成功簿记,发行金额达到1.02亿元,标志着中国在数据知识产权证券化领域的首次尝试。该项目不再以实物资产为基础,而是以知识产权,特别是数据知识产权作为质押物。也被视为数据资产证券化的参考案例。
 
“没有一种证券化产品是完全没有主体信用担保的。换句话说,没有增信措施是无法完成证券化的。”丁振赣说,尽管杭州高新金控已经成功完成了首例数据知识产权的证券化交易,但这并不代表数据资产证券化的道路已经完全铺开,市场还需要进一步的实践和探索。
 
需要注意的是,随着数据资产的日益火爆,一个问题也随之而来,数据资产通证化、证券化,会不会催生巨大的资产泡沫?要知道,历史上每一次资产的热潮,都伴随着泡沫的膨胀和破裂,对于新兴资产的追捧,或许需要保持一份清醒和理性。
 
丁振赣表示,“深圳做土地第一拍的时候。很多人都认为土地不值钱、没有流动性。但是土地第一拍以后,土地价值流动性瞬间凸显出来,加上配套的房地产政策,后面带来了长达40年的繁荣。在任何一个产业起来之前要允许一些泡沫存在,没有泡沫就没有发展,只要这个泡沫是可控的。”
 
一方面是地方政府土地财政持续承压,财政部要求地方政府积极稳妥化债,地方政府亟须寻求新的财政收入增长点;另一方面,公共数据的巨大价值尚未充分释放,需要进一步探索新的授权运营模式。作为被称为“永不枯竭的石油”,数据资源被期待释放出更多价值。
 
丁振赣强调,只有数据资源、数据产品、数据资产、数据资本全线贯通之后,市场才能繁荣发展,但凡有一个环节断了都很难发展起来。即便全量数据授权实现后,还会有诸如个人隐私保护、定价等其他卡点、堵点出现。但总的来看,系统化、试点化对于防止交易停滞、推动公共数据资产证券化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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