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小年:如何让公益事业支持“共富”的实践

作者:许小年 日期:2021-11-18 浏览次数:0
在提倡共同富裕的当下,公益和慈善具有重要的意义。


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提出,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
 

在提倡共同富裕的当下,公益和慈善具有重要的意义。如果说国民收入的一次分配靠市场,二次分配靠政策,特别是税收和财政政策,三次分配就要靠民间自发和自愿的公益与慈善活动。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终身荣誉教授许小年在“2021首届中欧校友公益年会”中就共富与三次分配分享了他的观察与思考。 

 

以下为许小年教授的演讲实录:

 

围绕公益的话题,首先需要对用词和定义做个说明,以避免词义含混不清造成误解,此外也可以从定义直接引申出一些结论。 

 

什么是公益和慈善?我认为公益和慈善本质上是一回事,唯一区别在于受益方式的不同。 
 

公益(Public Welfare)旨在改善公众生活的品质,例如赞助教育、艺术、环保;慈善则是直接缓解个人的痛苦,例如救灾、治疗病人等等。慈善的英文“Philanthropy”源自希腊文,意为“爱人类”。另一个常用词是“Charity”,拉丁文原意是“非人格化的爱”或者“对陌生人的爱”。从词义可知,公益和慈善是由人类之爱驱动的个人志愿行为。这里所说的“人类之爱”既不包括出于亲情和友情的爱,也不是抽象的“博爱”。 

 

在提倡共同富裕的当下,公益和慈善具有重要的意义。如果说国民收入的一次分配靠市场,二次分配靠政策,特别是税收和财政政策,三次分配就要靠民间自发和自愿的公益与慈善活动。 

 

以下第一个要谈的是社会责任的定义,公益是否是企业的社会责任?如果说是的话,公益在企业的目标排序上没有最高优先级。企业的第一社会责任是为客户创造价值,为社会提供高性价比的产品和服务。企业的第二社会责任是为员工带来满意的收入,以及为他们的个人发展营造良好的空间。企业的第三社会责任是给股东尽可能高的投资回报。 

 

华为公司几十年如一日,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奋斗者为本,把客户和员工摆在第一和第二的位置上;阿里巴巴明确提出客户第一、员工第二、股东第三的排序。需要指出的是,企业的这三大社会责任已包含了符合国家政策和法令规定的环保要求,这是不言而喻的。 
 

环保不达标的产品是对客户的不负责任。政策法令之外属于私人领域,对于责任的理解在个人而不在社会公众。 

 

国际上的优秀企业在打造自身形象的媒体宣传中,几乎从来不提企业及企业员工从事的公益慈善活动,它们认为那是个人的事情,是企业家个人的事情,而不是企业的责任。对照我国企业的宣传册,社会责任是不可或缺的部分,中外企业对公益慈善理解上的差异,由此可见一斑。这里所讲的是差异,没有对错高低之分。 

 

既然公益主要是个人的事情,公益活动的主体毫无疑问是个人或由自愿的个人组成的集体。虽然是面向公众的集体活动,受益人在大多数情况下也是与自己无关的他人,公益活动的公共表征并不影响它的私人性质。因为公益是个人之事,看上去是利他主义的公益活动可以是有时甚至应该是利己主义的,就像我们下面将要具体说明的那样。

 

因为公益是个人之事,社会可以有以公益为善的舆论,但不应存有预期或暗示的标准。 
 

第三,公益事关个人的精神和道德生活。公益和个人道德生活的关系是什么?我们先要看一下道德的几个来源。 

 

首先是孔子、孟子、苏格兰哲学家休谟提倡的道德情感论。人为什么会做一些与己无关、于己无利的事?因为我们都有同情心。孟子说,“恻隐之心仁之端”,“仁者爱人”。休谟认为,人对他人的幸福和痛苦有感同身受的能力,这是人之天性。孔孟和休谟都从人性推出道德准则,再将道德准则内化为人的自觉。君子、绅士要修身,从天性提升到德性,“己所不欲”是常人的天性,“勿施于人”则是君子的德性。 

 

英国法理学家、哲学家杰里米·边沁(Jeremy Bentham)给出了道德的效用论,他主张追求幸福就是善。我做公益,因为我从贫困山区孩子们的感谢信中获得了快乐,增加了自己的幸福感,公益因而是符合道德标准的善行。 

 

从边沁的角度看公益,利他和利己是统一的,就像亚当斯密研究经济时所洞察到的,市场的伟大就在于协调了个人与社会的利益。 

 

边沁的效用主义遭到了德国哲学家康德的严厉批判:如果只是凭着感受做事,那么人和动物就没有什么区别了。人之所以为人,因为他具有理性和自由意志。救灾间接地提升了我的幸福感,环保改善了我身处的环境,这些都是值得称赞的善行,但在康德看来,却没有任何道德价值。 

 

经过严密的逻辑推理,康德提出道德的法则是“以人为目的”,而不能把人当作手段。你资助了山区的孩子读书,是为了他们有美好的未来,以孩子们为目标,而不是把他们当作增进自己幸福感的工具。即便孩子们没有给你写感谢信,你也要做,因为这样的事在道德上是正确的,和你的感受无关。你做环境保护,即使没有得到政府的嘉奖或公众的赞扬,你也要做,因为这是惠及众人的事,你在实践“以人为目的”的道德法则。 

 

道德的另一个来源是信仰。不需要情感驱动,不需要逻辑推理,佛教徒的使命是普度众生。玄奘跋山涉水,历尽千辛万苦,从印度带回佛教经典,普度天下士民。特雷莎修女说,“当我们进入另一世界时,上帝不会问我们做了多少善事,而是在善事中注入了多少爱。”特蕾莎修女讲的爱是孔子的仁爱,也就是对他人的爱。 

 

道德是主观的,没有客观的和统一的标准,无论什么标准,我们都希望做有德之人。当我们将公益和慈善看作个人道德实践的重要途经时,我们是在为自己做公益。这就引出了下一个观点。
 

第四,只有为自己做公益,为自己的道德生活做公益,公益事业才具有持久的动力。除了每年捐多少钱,种多少棵树,资助多少孩子上学,我们更要问自己,我来做公益,是为了符合外界的期望还是发自内心的冲动?我因他人的感恩而愉悦,还是经过自我省察而达到心灵的宁静? 

 

公益不仅让我们的环境更美好,让社会更温暖,也给了我们每个人改善与充实自我的机会。请珍惜这个机会,不要让商业利益和世俗声望破坏了这个难得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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