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你的钱包!央行:数字人民币可满足个人匿名支付需求,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配套政策有望出台

作者: 日期:2022-07-25 浏览次数:0
7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穆长春在第五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相关活动上表示,数字人民币作为人民银行发行的法定数字货币,会
7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穆长春在第五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相关活动上表示,数字人民币作为人民银行发行的法定数字货币,会充分尊重隐私与个人信息保护,并在此基础上做好风险防范,以防止被不法分子利用。
 
穆长春强调,在实物现钞依然发行的前提下,公众仍然可获得实物现钞所提供的完全匿名性,这点并不会因为数字人民币的发行而被剥夺;同时,可控并不意味着控制和支配,而是指防控风险和打击犯罪,这是维护公众利益和金融安全的客观需要。数字人民币的可控匿名对于为公众提供体验更好、更加安全的支付服务将起到积极作用。
 
满足个人匿名支付需求
 
大数据时代,消费者对个人隐私保护日益重视。当前,以移动支付为代表的电子支付虽然比传统现金支付更便利,但是仍然有消费者选择现金交易,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现金交易具备匿名性,对消费者的隐私形成天然保护。
 
“有人说,数字人民币不能买黄金买外汇。这个说法不正确。”穆长春表示,数字人民币是数字形式的法定货币,与实物人民币1︰1兑换,纸钞和硬币能买的东西,数字人民币都能买。纸钞和硬币能买黄金和兑换外汇,数字人民币同样也可以。
 
还有人认为,数字人民币侵犯用户隐私。穆长春对此回应称,可控匿名作为数字人民币的重要特征,一方面体现了流通中的现金(M0)的定位,保障公众合理的匿名交易和个人信息保护的需求;另一方面,也是防控和打击洗钱、恐怖融资、逃税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金融安全的客观需要。
 
穆长春表示,保护消费者隐私应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应符合日常小额现金支付的习惯,确保相关支付交易的保密性;二是应明确匿名对象,确保消费者使用数字人民币进行交易时,其个人信息不被商户和其他未经法律授权的第三方获取;三是应加强个人信息的使用和保护,确保运营机构收集的客户基本信息、产生的交易和消费行为信息不会被泄露。
 
对于数字人民币的未来发展,穆长春在会上透露,一方面,要加强立法,完善顶层制度设计;另一方面,要强化科技应用,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他表示,为确保数字人民币可控匿名要求的有效落实,需要在顶层制度设计上作出四项相应安排,分别是建立信息隔离机制;明确数字钱包查询、冻结、扣划的法律条件;建立相应的处罚机制;完善数字人民币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等法规制度。
 
对于信息隔离机制,穆长春表示,将明确运营机构开展数字人民币运营业务的独立性,并通过设立数字人民币客户信息隔离机制和使用限制,规范数字人民币客户信息的使用。
 
在提升风险防控能力方面,穆长春表示,数字人民币监管将强化监管科技应用实践,积极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技术丰富金融监管手段,提升跨行业、跨市场交叉性金融风险的甄别、防范和化解能力。
 
何为“双层运营”体系
 
穆长春强调了数字人民币的“双层运营”体系,将有利于保障非经依法授权不得查询、使用个人信息。
 
何为“双层运营”体系?就是人民银行把数字人民币兑换给运营机构,由运营机构向公众提供兑换流通服务。其中,运营机构收集服务与运营所必需的个人信息,人民银行为满足跨机构交易和对账等需要,仅处理经过互联互通平台转接的跨机构交易信息。同时,匿名数字人民币钱包之间用匿名化的技术处理,所有钱包之间有关个人信息的数据对交易对手和其他商业机构匿名。
 
“对于公众正常的交易和消费,上述主体均无法获取完整的交易信息和消费行为信息,以保护消费者的个人隐私。”穆长春强调,只有当触发涉嫌非法可疑交易等情况时,有关权力机关才可以依法向运营机构查询、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同时,严格将知悉和使用范围控制在法律法规授权内,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博通咨询金融业资深分析师王蓬博指出,此类细节大部分为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首次明确,有利于在现有制度下实现可控匿名,保障公众合理的匿名交易和个人信息保护的需求,也为数字人民币更大范围的普及和高频应用扫清障碍。
 
“总之,数字人民币作为人民银行发行的法定数字货币,会充分尊重隐私与个人信息保护,并在此基础上做好风险防范,以防止被不法分子利用。”穆长春进一步强调,在实物现钞依然发行的前提下,公众仍然可获得实物现钞所提供的完全匿名性,不会因数字人民币的发行而被剥夺;同时,可控并不意味着控制和支配,而是防控风险和打击犯罪,数字人民币的可控匿名将为公众提供体验更好、更加安全的支付服务起到积极作用。
 
对于数字人民币下一步计划,穆长春也透露了多个方向。数字人民币运营机构需要建立健全客户信息保护内控制度和客户信息保护监测工作机制,只有在可能涉及洗钱、恐怖融资和逃税等违法犯罪交易时,才能申请获取相关客户信息进行风险分析及监测。
 
同时,明确数字钱包查询、冻结、扣划的法律条件。只有法律授权的有权机关基于法定事由,才能够查询、冻结、扣划用户数字人民币钱包,否则运营机构有权予以拒绝。
 
相应的处罚机制也必不可少。穆长春提到,监管部门可以依法对违规处理数字人民币客户信息的运营机构采取处罚措施,强化监管。
 
此外还将完善数字人民币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等法规制度。结合FATF(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的相关原则和数字人民币的特点,研究并适时出台数字人民币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等监管规定。
 
“为了保障实现可控匿名下的流通便利,数字人民币确实还需要从顶层制度和立法层面进行一系列安排。预计接下来会有多项数字人民币相关的条例和法规颁布。”王蓬博评价道。
 
夯实数字人民币发展的法治和监管基础
 
人民银行副行长范一飞在“新动能 新赛道 数字人民币产业赋能新发展”为主题的数字人民币产业发展分论坛上表示,将研究出台数字人民币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配套政策,持续完善数字人民币技术标准,夯实数字人民币法治基础,巩固数字人民币法偿性地位。
 
他指出,央行将坚持法治化规范化建设,夯实数字人民币发展的法治和监管基础。发挥金融市场基础设施作用,强化对数字人民币业务、风控、技术、安全等方面的统筹协调。坚持中心化管理,强化数字人民币统一认知,充分运用先进监管科技手段,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穿透式监管原则,加强联防联控,健全密码体系,准确识别并及时处置相关风险,牢牢守住安全运营的底线。
 
对于未来发展,范一飞表示,将充分发挥数字人民币兼具账户、准账户和价值的特征,以及成本相对较低、支付即结算、可编程等特性,构建多层次产品和服务体系,推动对公业务与个人业务深度融合、相互促进。
 
他指出,将支持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便利化的资金管理、薪资发放、进销存等服务,践行惠企利民理念。支持在财政、税收、政务等对公领域发挥数字人民币优势,为政府数字化和智能化治理提供先进的支付服务。支持探索数字人民币在数字身份、数字消费、数字贸易等领域的创新应用,为数字经济发展增添新动能。同时要高度重视客户隐私保护,遵循“小额匿名、大额依法可溯”的原则,充分保障公众合理的个人信息保护需求。
 
范一飞还表示,坚持双层运营架构下的权责对等,一方面强化激励约束,避免权责不对等引发的资源配置扭曲和市场行为低效,另一方面要实现市场主体自主决策、自担风险,从而提升数字人民币生态的稳健性。
 
“在坚持央行中心化管理和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市场主体自主开展推广活动。”范一飞表示,推动全社会共建共享,利用智能合约实现可编程特性,打造开源生态平台,构建数字人民币开放生态。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加大资源投入,促进受理环境建设提质增效。支持各机构竞争选优、激励相容,推动形成有利于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平衡机制。充分发挥数字人民币上下游产业的集聚效应,催生一批新模式新业态,更好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此外,范一飞表示,数字人民币双层运营架构等顶层设计已通过全方位测试,其可行性和可靠性得到有效验证。竞争选优的机制不仅有效调动了市场机构的积极性,也为其营造了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
 
来源:中国新闻网、证券时报、北京商报、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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