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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库观点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教授胡宗彪: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服务业如何稳中求进?

原创 作者:胡宗彪 / 发布时间:2022-07-20/ 浏览次数:0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胡宗彪
 
2021年,我国服务业增加值同比增长8.2%,占GDP的比重达到53.3%,高出第二产业13.9个百分点,已成为新时代中国经济增长的新动力。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离不开服务业的稳定增长。
 
2022年上半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环境和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冲击,党中央、国务院科学决策部署,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主要宏观经济指标边际改善,服务业实现正增长,市场预期持续向好,市场信心逐步恢复。
 
首先是服务业生产指数由降转升,服务业发展呈现出恢复态势。2022年4月,全国服务业生产指数同比下降6.1%;5月降幅收窄至5.1%;6月由降转升,增长1.3%。1—5月,全国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4.6%,比1—4月加快0.4个百分点。1—6月,服务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8%。其中,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增加值分别增长9.2%、5.5%,现代服务业增势较好。
 
其次是服务业商务活动指数保持上升趋势,市场信心逐步恢复。2022年6月,服务业商务活动指数为54.3%,比5月上升7.2个百分点,保持自4月以来的上升趋势。从行业情况看,零售、铁路运输、道路运输、航空运输、邮政、货币金融服务、资本市场服务等行业商务活动指数位于55%以上较高景气区间。从市场预期看,服务业业务活动预期指数为61%,比5月上升5.8个百分点,市场信心逐步恢复。
 
服务业商务活动指数和业务活动预期指数,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尽管2022年上半年服务业实现正增长,且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正在逐步恢复信心,但新冠肺炎疫情仍将是我国服务业发展的主要影响因素。
 
一方面,服务业具有聚集性、流动性和接触性等典型特征。不同于制造业,服务业的生产消费同时性特点,决定其具有明显的聚集性、流动性和接触性等特征,如零售店和餐饮店等都是人员高度聚集地,供求双方都有较强的流动性,很多时候供求双方必须面对面才能实现服务的生产和消费过程。
 
另一方面,服务业的典型特征决定其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巨大。因为疫情防控就是要减少人员的聚集、流动和接触,以切断病毒传播。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生活性服务业和生产性服务业的供给侧和需求侧均受到巨大冲击。比如,疫情导致部分餐饮店直接退出市场;与旅游相关的住宿餐饮业、娱乐业受到较大影响;线下零售业需求大幅萎缩;生产性服务企业停摆导致上下游服务供应链受损,与之相关的交通运输等物流业也受到冲击。
 
为了减小新冠肺炎疫情对服务业的影响,2022年初,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多部门出台了《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5月,国务院推出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部署对旅游、住宿餐饮等困难行业给予更大力度支持。面对“三重压力”,需要多措并举,推动我国服务业稳中求进。
 
一要坚持市场机制,顺应常态化疫情防控需要,大力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积极发展“互联网+服务业”经济生态。加强支持基于即时配送的服务和商品零售等新业态新模式。支持社会资本进入基于互联网的医疗健康、养老家政、文化、旅游等新兴服务业领域,增加优质服务供给,满足多层次多样化服务需求。
 
二要充分肯定和发挥“互联网+服务业”经济在就业中的重要作用,增强服务业市场预期和信心,以平台企业发展带动中小微服务企业纾困。鼓励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外卖、即时配送、直播电商等经济新形态,以提供更多就业机会。
 
三要综合利用财政和货币政策等工具,加大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实施力度,千方百计保服务业市场主体。比如,财政政策方面,将增值税留抵退税覆盖行业范围从制造业扩展至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等服务业。货币金融政策方面,鼓励银行向文化旅游、住宿餐饮等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企业发放贷款。
 
四是加大对线上促消费财政资金支持力度,突出本地餐饮、旅游等重点扶持行业,联合推广消费券,激活节庆消费市场。依托平台精准施策激发数字服务消费活力,通过技术支持引导线下消费转化为线上消费,让更多用户群体享受到消费券政策红利。
 
五是依法鼓励电子商务等新业态新模式创新发展,坚持包容审慎监管原则。通过示范创建、案例评选、资金奖励等方式,支持即时零售、社区电商、无接触消费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遵循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进一步清理取消制约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不合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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