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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曹仁贤:建议尽快完善光伏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

作者:刘青青 石丹 / 发布时间:2022-03-06/ 浏览次数:0
文:刘青青 石丹
 
ID:BMR2004
 
曹仁贤的两会关键词
  光伏、新能源、电力
 
 
全国人大代表、阳光电源董事长曹仁贤
 
 
在2022年全国两会召开之际,《商学院》记者了解到,全国人大代表、阳光电源董事长曹仁贤将提交关于尽快完善光伏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和关于加大力度推广科技计划项目后补助机制等建议的议案。
 
公开资料显示,2013年以来,我国光伏发电并网装机容量快速增长,截至2021年底,光伏发电并网累计装机容量突破3亿千瓦大关,达到3.06亿千瓦,连续7年稳居全球首位。
 
作为我国主要的清洁能源,太阳能已经成为重要的电力来源,但其发展却始终面临着电价形成机制不完善、东西供需严重不平衡等重大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也在一定程度上对中国光伏产业的发展形成掣肘。
 
 
“按照《可再生能源法》,根据光伏电站当期成本和合理收益厘定新建项目上网电价,加快推进光伏开发利用,保障‘双碳’目标如期实现已是当务之急。”曹仁贤建议,尽快完善光伏发电价格形成机制。
 
 
具体而言,曹仁贤建议根据各地区光伏电站度电成本加合理收益核定新建项目保障性收购价格,每年核算1次,有重大变化适时核算调整,和各地煤电价格脱钩;建议加快推进绿电交易市场走向成熟,适时建立配额制的强制绿电交易市场,释放绿电供需双方发展潜力。
 
快速形成较为成熟的光伏发电电价上网机制,有利于调动整个光伏产业链的发展积极性,进而推动整个光伏产业的快速发展,助推中国在2030年实现碳中和、在2060年实现碳达峰的“双碳”目标。

 
与此同时,曹仁贤建议尽快建立光伏电站储能系统价格机制。对于发电侧配置储能的项目,由各省电网公司根据当地电网情况,每年核定一次储能配置比例,价格主管部门每年核定一次储能成本价格,并将储能成本纳入光伏电站保障性收购价格的成本核算中,对于电网侧储能项目(或者共享储能项目)参照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办法核定调峰、调频服务价格和利用率。
 
面对全国光伏发电产业存在的严重消纳问题,储能已经成为一种最好的解决策略。但在行业兴起之初,发展速度与发展质量之间往往不能兼顾。因此,在保证发展速度的前提下,如何管理好发展质量已经成为储能行业的一个重要课题,这其中,价格机制是行业上下游利益相关者最为关注的一点。保持储能系统市场价格始终保持在合理范围内,对于储能系统的供货端与需求端来说,都是一件有利于行业长期健康发展的事情。
 
 
此外,曹仁贤还注意到,目前,国家实施的各类科技计划,基本上都是采取“事前补助、事后验收”的模式。该模式可以让项目承担单位尽早获得经费,尽早启动项目,为我国产学研合作和科技进步起了很重要的推动作用。
 
 
但随着科技创新迭代速度的加快以及企业参与国家科技项目的意愿越来越强,该模式也明显存在一些弊端,包括项目申报容易被人为操控,申报周期过长、项目过程管理繁杂,无法确保获补助项目的成果先进性,项目成果转化率低等弊端。
 
为此,曹仁贤建议:一是尽快健全完善科技计划项目后补助机制,二是在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等各类科技计划中全面推广后补助机制,三是加大力度支持科技成果产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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