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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月内2起事故银广厦缄默 安全线何在?

作者:文/张文慧 朱耘 / 发布时间:2019-07-10/ 浏览次数:0

 

2019年6月29日,银广厦集团担任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乐歌吴江新建仓储项目,发生一起高处坠落安全事故,一名木工在2号库2层G/10轴通风井构造柱模板施工时,不慎从11米高处坠落,最终抢救无效死亡。

 

而这已经是银广厦集团2个月内第二起安全事故。两个月连发两起事故,在建筑项目施工中可谓频繁。作为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最高发的原因,高空坠落为什么没有引起银广厦集团的重视?银广厦集团有没有严格实行三级安全教育和考核?有没有关于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处罚措施与规定?在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安全专员有没有尽到职责?为什么在两个月内发生了两起安全生产事故,是银广厦集团本身的安全生产培训机制出了问题吗?安全生产条件下降,对银广厦集团有什么影响?银广厦集团将怎样处理此次事件中与建筑单位、出事工人、其他工人的合约?

 

带着这些疑问,《商学院》记者多次拨通银广厦集团官方电话,在得记者采访意图之后,都以“请稍等一下”,进而挂断被回应。此外,官方网站留言,传真、邮件发送的采访函、其他社交联络软件发送的信息也未有音信。

 

被限制承揽江苏省内新工程

 

安全生产是建筑企业的生命线,但最近两个月,银广厦集团已经两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6月29日,银广厦集团担任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乐歌吴江新建仓储项目,发生一起高处坠落安全事故。《商学院》记者从住建部网站获悉,今年5月23日,四川广安市武胜县,武胜县东商贸新区东区安置房及道路建设工程发生一起其他类型事故,致1人死亡,施工总承包单位系银广厦集团有限公司。

 

接连发生两起安全事故,2019年7月3日,江苏省住建厅发布事故通报,称“上述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已降低,按照有关规定自今日起在江苏省内不得承揽新的工程项目”。

 

根据江苏省2011年发布的《关于加强全省建筑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若干意见的通知》,适用于此次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罚情况及办法包括以下几条:

 

 

 

根据江苏省发布的规定,在一年内发生2起或2年内发生2起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的,3年内暂停办理进省备案手续。对银广厦集团来说,这项规定仅仅用了两个月时间就发挥了法律效力。

 

原因追问

 

根据银广厦集团官方资料显示,银广厦集团成立于2000 年,是同时拥有国家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的一级资质企业。先后获得了中国区域最佳合作承建商、广东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绿色建筑创建单位、深圳市重合同、守信用AAA 级资信企业、纳税百强单位。特别是近年来获得深圳市保障房建设成就突出奖、詹天佑大奖、工程优质结构工程奖、市政工程年度优质工程奖、建筑工程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等几十项国家、省、市级各类奖项以及多项优质结构工程等近百个系列殊荣。 

 

成果如此辉煌的建筑企业,却因为行业最为忌讳的安全生产事故引发媒体关注。

 

针对施工总承包方应当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中建三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安全专员刘云对《商学院》记者说明了情况。刘云提到,在项目中,施工总承包方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条件流程,包括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技术交底等,比如三级(施工单位、项目部、各个班组)安全教育培训,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操作规程,每月进行一次知识考核、工人上岗前,施工方要详细说明岗位技能要求并进行指导培训。

 

那么银广厦集团究竟有没有按照法律规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培训,工人是否得到专业的、全面的岗位技能说明、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对此,《商学院》记者致电了乐歌吴江新建仓储项目中,负责安全监理工作的昆山市城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方以工作忙、不清楚此事件、主要负责人在外地三个理由拒绝记者提问。

 

安徽泽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项目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发生此类事件的原因可能是施工安全措施不到位、工人岗前安全培训不到位而导致,至于像构筑模板这类型临边施工而导致工人坠楼,一般都是由于临边安全防护措施缺失。

 

事故原因究竟是否如上述所言,还有待银广厦集团的官方解释,《商学院》记者将持续追踪银广厦集团官方回复。

 

尘埃还未落定

 

事实上,无论事故起因如何,银广厦集团的部分处理结果已成定局。安全生产条件降低,限期整改不合格降低安全生产资质等级;3年内不得进江苏省备案;一年内不得增加资质类别及资质等级。这些只是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所做出的处罚结果,处罚背后的银广厦集团要面临的不利影响远不止于此。

 

刘云提到,降低安全生产资质等级是一项较为严重的处罚,这对施工总承包方最显而易见的影响就是承揽项目的规模及类别将受到严重限制,这不仅会影响建筑企业的业务发展,还会因为自身声誉下降而对恢复资质等级后的业务规划造成影响。

 

根据记者整理,与银广厦集团相关的自身风险数据为910条,内容涉及劳动合同、买卖合同、工程施工合同、租赁合同、民间纠纷等范围。而银广厦集团各分公司的企业信息也存在诸多不良记录,除劳动合同、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施工合同纠纷等231条内容外,夜间施工、违规施工、虚假材料投标也被记录在案。

 

 

据企查查数据显示,自去年起,银广厦集团已经被深圳市住建局、龙华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罗湖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龙岗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龙岗区住建局、深圳市财政委员会等多个部门行政处罚共计7次,全国其他范围的行政处罚5次,环保处罚3次。

 

2019年元旦,银广厦集团甚至还被六安市通报,原因为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较大,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山西北岳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晓文告诉《商学院》记者,一方面企业投标规模会相应受到限制,另一方面企业的声誉下降对企业后续投标会产生不利影响。招标方不仅要考虑施工方的硬件能力,还要综合考虑其社会影响。而在此次安全事故中,施工总承包方、建筑单位、安全监理单位都要承担责任。银广厦集团担任总承包方承担主要责任,具体判罚还要根据事故发生的具体原因裁定。刘晓文提到,银广厦集团是否严格履行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措施是判定此案能不能划归为民事案件的标准。如果存在不合规不合法现象,程度严重的情况下,企业极有可能因为安全事故罪而承担刑事责任。

 

截至目前,关于银广厦集团后续的判罚及相关事件处理情况,信息还未得到更新。而对出事工人应付的法律责任、与建筑单位、其他工人之间的合约处理、集团接下来业务开展有何规划,都成为银广厦集团现在要考虑的问题。

 

安全事故频发的背后银广厦集团是否有安全生产措施缺失,类似的安全生产事故能否给更多建筑施工企业带来警示,《商学院》将持续关注,并等待银广厦集团官方“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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