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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振华被刑拘!新城控股连夜换帅早盘跌停,存资金链断裂危机

作者:文/ 胡嘉琦 朱耘 / 发布时间:2019-07-04/ 浏览次数:0

 

2019年7月4日早间,新城控股(601155.SH)集合竞价时段就已跌停,股价报38.42元。港股新城发展控股(01030.HK)早盘跌14.93%,新城悦(01755.HK)早盘跌10.82%。

7月3日下午15时许,“新城控股董事长王振华因猥亵9岁女童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消息将这家公司一时间推向风口浪尖。对此,《商学院》记者向新城控股方面核实情况,对方回复称,以公司公告为准。

当晚22点,新城控股发布《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长变更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首次对该事件进行正式回应。《公告》称,公司于7月3日接到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通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振华因个人原因被刑事拘留。公司于7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选举公司董事兼总裁王晓松先生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同时,新城发展控股发布公告称,王振华刑事拘留与公司经营无关;新城悦发布公告称,王振华被刑事拘留与集团经营无关。

新城控股公告

新城控股或陷危局 

 新城控股董事长王振华涉嫌猥亵女童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关注。公开资料显示,王振华1962年03月生,2005年8月完成长江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学习,获硕士学位,是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城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创办人。

7月3日因王振华被刑拘,公司召开董事会,选举公司董事兼总裁王晓松为公司新董事长,尽管新城控股方面发布公告称与公司经营无关,但该事件将会对公司未来发展产生怎样的影响呢?

商业领导力专家毕波在接受《商学院》记者采访时表示,王振华作为新城控股的董事长,在公司的运营当中扮演这重要的角色,虽然其子王晓松接班,但是王振华作为公司的创始人,是公司的精神领袖,而企业精神领袖出现问题,也意味着新城控股“主心骨”,即真正决策的焦点和关键人物缺失。

在员工层面,会使得广大的员工对企业出现质疑;对于外界而言,也会使得新城控股上下游的商业伙伴对其保持疏远的态度;另外,房地产行业作为高杠杆的公司,银行有可能对其收紧融资渠道,提前收款,这种情况有可能导致最终公司“随风而去”。新城控股的债权人、银行、赊销的供应商、下游的合作伙伴如果出现提前收款,会引起公司资金链断裂。

值得注意的是,王振华掌控的新城控股近年来扩张迅猛,2018年进入行业前十强。不过截至2019年一季度末,其负债合计3133.48亿元。

此外,资本市场也做出了强烈的反映,“新城系”港股平台新城发展控股、新城悦跌跌不休。盘中,新城发展股价一度跌至7.68港元/股,跌幅达27.13%;新城悦则最低跌至6.05港元/股,跌幅31.25%。

截止昨日港股4点收盘,新城发展控股股价暴跌23.86%,报8.04港元/股;新城悦股价跌至6.56港元/股,跌幅23.72%。两家港股上市公司在一小时内,市值合计蒸发约165.38亿港元。

猥亵女童事件持续发酵

7月3日晚21点左右,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发布“警情通报”显示,2019年6月30日22时许,上海普陀警方接王女士报警,称其女儿被朋友周某某(女,49岁,江苏人)从江苏老家带至上海并入住本市一酒店,后其女儿在房间内遭到一男子猥亵。7月1日下午,在警方工作下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男,57岁,江苏人)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7月2日晚,犯罪嫌疑人周某某至公安机关自首。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周某某因涉嫌猥亵儿童罪已被普陀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在上海普陀警方官方发布“警情通报”后1小时,即7月3日晚22点左右,新城控股发布《公告》,首次正式回应表示:“公司于7月3日接到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通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振华因个人原因被刑事拘留。

猥亵儿童是指,猥亵不满14周岁的儿童的行为。犯猥亵儿童罪的根据《刑法》第237条规定从重处罚。《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猥亵儿童罪一般情况下量刑为“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从重处罚,聚众或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的,应依“5年以上有期徒刑”从重处罚。”

新城控股董事长王振华猥亵9岁女童的案件将怎样处置,对此,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许浩律师许浩认为,本案中有恶劣情节,因为涉及到了金钱交易,主观恶意极大,有预谋伙同他人作案,严重侵害了儿童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尊严,还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应当认定有其他恶劣情节,并从重处罚。

王振华持有新城控股48% 的股份,162家机构持有新城控股股份

据公开资料显示,王振华透过信托持有新城发展(新城控股香港上市平台)71.14%的股权,是公司的绝对控制人。而在A股平台的新城控股,由富域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域发展)和常州德润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德润)分别持有61.06%和6.1%的股份,新城发展持有富域发展和常州德润100%股权(新城发展合计持有新城控股67.17%股份),因而王振华持有新城控股的股份占比或在48%左右。

除去王振华持有的两家公司,新城控股十大股东中出现多名机构投资者,其中,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为1.25%,UBS AG、东证资管-招行-东方红内需增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国银行-华夏回报证券投资基金和东证资管-工行-东方红8号双向策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也出现在新城控股十大股东之列。

据公开数据显示,共计162家机构持有新城控股股份,占流通股比例为5.85%,其中133家基金持有新城控股3.81%的股权,28家券商持有新城控股1.49%的股权,一家QFII持有新城控股0.46%的股权。

据《公告》显示,公司于7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董事会以8票同意、0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公司董事兼总裁王晓松先生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王晓松将行使法定代表人职权,签署董事会重要合同、重要文件及其他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王振华将继续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

资料显示,王晓松生于1987年12月,南京大学本科学历。2009年8月加入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曾任江苏新城常州公司工程部土建工程师,上海公司工程部助理经理,总裁助理、总裁。2015年3月至2016年10月,任公司总裁;2013年10月至今,任新城发展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2015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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