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挝五年立法近百部 投资东盟迎来“合规新征程”

原创 作者:闫佳佳 石丹 日期:2024-01-08 浏览次数:0
中国与东盟之间的贸易和投资关系正在不断加强,伴随中国企业在东盟拓展范围不断扩大,法律风险防范和合规经营的问题也提上议程。
 
“奔行在铁路上的列车,驰骋在公路上的汽车,联通各国的空中航班,劈波斩浪的货轮,快捷方便的数字电商成为新时代国际贸易的驼铃、帆影。”2023年10月18日,习近平主席在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上的主题演讲,描述了未来“数字丝绸之路”建设的宏伟蓝图。
 
地处海上丝绸之路的东盟已经连续三年成为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东盟也成为中企“一带一路”共建国家“走出去”的重要区域。中国与东盟之间的贸易和投资关系在不断加强,但是由于意识形态、经济因素、法律因素、竞争因素以及自身原因等,中国企业海外经营面临一定的不确定性。外商投资东盟国家会受到一些行业的限制,在劳务用工、土地制度、数据跨境、环境等方面面临着一些风险。
 
对此,《商学院》记者采访了北京道可特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张婷律师,就其观察到的投资东盟国家潜在的法律风险以及企业的应对措施进行了观点分享。
 
警惕新规则带来的合规风险
 
2023年6月2日,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对菲律宾正式生效,标志着RCEP对包括东盟10国在内的15个签署国全面生效。
 
在张婷看来,RCEP生效能够为中资企业在提高贸易便利化、增加跨境货运量、促进跨境电商产业发展等多方面带来实在利好。
 
根据协定,区域内90%以上的货物贸易最终将实现零关税。关税降低会带来进口成本降低和出口机遇增多,极大地提高贸易便利化。但是,RCEP可能与此前的一些已经生效的条约存在冲突,比如,中国与越南的一些贸易基于其他条约已经实现零关税,如果基于RCEP可能是未来阶段性地降低关税直至为零,那么,当前节点面临的矛盾就是企业在海外贸易中条约应用的冲突,涉及的条约如何选择的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新的规则在带来利好的同时也存在合规风险,需要专业的人士帮助企业选择合适的规则来规避风险,实现利益最大化。
 
中经传媒智库与北京道可特律师事务所携手制作的《2024中企出海“一带一路”共建国家行动指南》(东盟专辑——机会风险篇),针对中国企业海外经营面临的不确定性,帮读者梳理了最新的东盟国家的法律体系和相关案例,揭示相关法律风险,探究投资机遇。
 
张婷表示,近年来,东盟各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经济增长。依托外部协定及投资涌入、内部改革及庞大人口红利等优势,东盟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产业结构上,东盟主要依赖服务业拉动经济。不同东盟国家在不同产业中也扮演着不同角色,如半导体行业中,新加坡主要进行技术集成,泰国、印尼和菲律宾主要负责组装,而柬埔寨、老挝、缅甸和越南则处于劳动密集型的初级加工阶段。当前,我国与东盟在出口市场上属于竞争与互补共存的局面。
 
过去,我国与东盟的竞争集中在低端产业,而未来,借助东盟的下游低组装成本,以及我国通过高端制造业为东盟提供高端中间品和高端生产器械等优势,我国与东盟将在中高端产业互补方面有所加强。
 
吸引外商投资,东盟国家法律体系不断变化
 
从当前东盟国家的法律体系,以及近些年老挝、越南国家的法律变化来看,对中国企业投资东盟会有哪些变化和影响?张婷认为,总体上东盟各国法律体系比较完整,但也有一些法律规定模糊,可操作性不高,且不同的法律之间存在矛盾。东盟各国商业机会较多,但潜在的法律投资障碍和风险也在所难免。
 
例如,不同国家对外商投资某些特定行业有不同限制;部分国家金融体制和服务相对落后,外商在当地银行融资相对困难;不排除部分国家存在商业合作者以虚假项目信息骗取中资企业赴该国考察、开展隐性投资等的商业欺诈现象等。
 
《2024中企出海“一带一路”共建国家行动指南》(东盟专辑——机会风险篇)对老挝和越南的法律制度、法律风险、法律风险防范对策以及相关典型案例进行了详细描述。张婷观察到,近些年,老挝和越南的法律体系发生了很大变化。以老挝为例,据统计,2016年至2021年,老挝制定或修改的法律近100部。截至2023年9月,老挝国会官方网站共列举182部老挝法律(其中存在部分同一法律在不同时期的修订版本)。就法律内容来看,经济类法律中关于外商投资、海关、外汇、关税、进出口等内容的法律修订较多,基本趋势为吸引外商投资,促进本国经济发展。
 
老挝不断促进外商投资,这一点也反映在外资准入领域法律规定的变化上。老挝外商投资行业方面的限制性规定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不断细化和完善。
 
投资期限方面,2016年最新修订的《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投资促进法》(以下简称《投资促进法》)中将特许经营项目如土地、矿产、电能、航线、电信等的最长投资期限由99年减少至50年(特殊情况并经过该省政府或国民议会同意的,可延长特许经营项目的投资期限)。
 
老挝政府公布的外商投资优惠政策对不同行业、不同地区、不同贡献的企业有不同的标准,要全面、客观了解清楚优惠政策申报条件、时限等,做好调查研究,规避政策风险。
 
再来看越南。越南的法律体系在近些年也发生了很多变化,自上世纪80年代中期越南开始革新事业后,越南颁布了许多有关经济和社会革新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随着经济的发展,越南不仅对以上法律法令进行了较多的修订,还制定了许多新的民商事和经济、社会法律。仅从最近几年来看,越南民商事立法以及与民商事活动紧密相关的法律数量就非常庞大。
 
识别实操法律风险,促进境外合规经营
 
中国企业投资东盟各国,法律风险主要体现在投资、劳动用工、知识产权、税收、争议解决制度等方面,此外,当地人文、气候等其他因素可能引起的风险也值得关注。
 
在劳务用工风险方面,部分东盟国家存在劳动者技术熟练程度较低,工作技能较差,参加现代企业工作的意识较低,不能很好地适应外国投资者对于工作的要求,工作的随意性较大等现象。这些劳工问题可能给在当地经营的中国企业带来延长用工时间、增加沟通成本、延缓项目交付期限、加大违约风险等影响,从而会加大中国企业的用工风险和经营成本。
 
比如,老挝政府鼓励用人单位聘用老挝国民,并采取系列措施来保障老挝国民的优先就业。《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劳动法》对外籍劳工的权利义务等进行了规定。用人单位接受外籍劳工的比例规定:一是从事体力劳动岗位的用人单位,外籍劳工总数不超过老挝劳动力总数的15%;二是从事脑力劳动岗位的用人单位,外籍劳工总数不超过老挝劳动力总数的25%。
 
不过,中老两国政府尚未签订劳务合作协议,因此在会计、律师、特种劳务等项目中没有进行劳务合作业务。这需要中资企业在相关项目劳动合同中与员工就具体内容进行约定,避免出现企业与员工因双方意见不统一而导致的劳动纠纷。
 
在土地制度方面,实践中存在外国投资者以代持方式在老挝进行土地交易的行为。以土地代持模式进行土地交易的风险在于,根据现行《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土地法》的规定,若老挝政府发现存在土地代持行为,无论是个人还是组织存在土地代持或协助土地代持,一经查实将面临民事赔偿、行政处罚、刑事处分等责任,并且会没收被代持的土地的法律风险,代持相关的合同也会因为违反老挝土地法律规定而被认定为无效,由此给土地交易实际出资人造成损失,进而无法实际获得土地相应权利。
 
中方投资者以租赁、土地使用权出资、土地代持等方式投资老挝土地之前,务必做好前期尽职调查工作,确认该土地使用权的权属、位置、土地性质等问题。
 
另外,一般老挝村主任在所在村具有较高威望,熟悉村内大小事宜,如果投资的是老挝村里的土地,可以向本村村主任核实土地情况,查看周围环境及居民影响情况等。对于投资项目本身,中方投资者还需要核实该合作项目是否属于老挝保留类经营范畴,避免该项目面临无法获得相关经营许可证的风险。
 
最后,经考察无误,双方准备签署相关交易合同时,建议聘请当地专业法律服务机构代为起草或审查合同文书,设计交易架构,谨防将来可能面临的风险。
 
随着中国企业对东盟国家的投资不断增加,数据跨境合规问题也越来越突出。
 
张婷表示,中国企业数据出境,个人信息跨境传输合规亟需引起重视,出海企业不仅要关注出境国家的合规监管要求,还要关注数据从中国向境外传输的中国法律下的合规要求,以及数据从境外向中国回传的当地合规要求。需要强调的是,中国重要数据跨境传输合规的重点是要做好数据出境安全评估。
 
环境风险也是国际上比较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中国在“一带一路”共建国家中最为主要的投资活动就是能源、矿产等方面的投资,这些产业在进行生产过程中很容易造成环境污染。东盟国家中老挝矿产资源丰富,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前往老挝投资矿产。
 
老挝矿产投资属于老挝特许经营范围,矿产投资主体必须是公司。对于投资者来说,经常遇到的法律风险是违反矿业法律规定,违法违规开采。投资者违反老挝法律违规开采,不仅会受到可能来自能源矿产部的行政处罚,还可能将面临严重的刑事处罚。所以,要依据老挝《投资促进法》及《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矿产法》的规定,合规开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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