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机制,推进城市大脑快速发展

作者:陆峰 日期:2021-07-16 浏览次数:0
随着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社会发展的深度融合,城市大脑建设已经成为了许多地方破解城市发展难题、提升城市治理能力、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

随着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社会发展的深度融合,城市大脑建设已经成为了许多地方破解城市发展难题、提升城市治理能力、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城市大脑建设是信息技术和城市发展深度融合的产物,是推进城市智能化发展的重要路径。近年来,杭州、苏州、上海、深圳、北京等纷纷启动了城市大脑建设,然而许多地方在推动城市大脑建设过程中出现了发展定位过于理想化,服务功能和应用领域仍比较单一,投资、建设和运营缺乏模式创新,数据开发利用缺乏标准和规范,缺乏推进建设运营制度建设等系列问题。我们认为应该从推进机制、产业生态、集成互联、数据利用、制度建设等角度入手,加强谋划,建章立制,推动城市大脑健康发展。
 
一、发展现状与进展
 
(一)城市大脑已经成为地方新一轮智慧城市建设主要模式选择
 
自2016年起,许多地方政府都将城市大脑建设作为新一轮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的新抓手,杭州、苏州、上海、深圳、北京朝阳等个城市规划并启动了城市大脑建设,并在城市旅游交通、治安防控、安全生产、应急救灾、医疗教育等多个领域开始推广应用。地方政府都把城市大脑建设作为智慧城市“中央处理区”,通过分散数据的整合、汇聚、挖掘,实现对城市全局进行统一指挥和调控。与之前地方政府以智慧化应用或政务信息化应用建设为主要特点的智慧城市推进模式相比,新一轮以城市大脑建设为主要特征的智慧城市建设,更加注重从城市全局领域优化统筹,更加注重数据整合利用,更加注重对已建信息化项目的整合。
 
(二)网络科技企业将城市大脑作为布局新一轮智慧城市业务的抓手
 
目前我国城市大脑建设大部分以政企合作为框架,通过政府部门主导,网络科技企业凭借其强大的技术实力以及丰富的建设经验,与政府结成了以企业为主体的协同创新共同体,例如阿里巴巴、华为、百度、滴滴等网络信息巨头和多个城市合作相继开展城市大脑平台建设。从企业角度来,很多企业都将城市大脑作为在新一轮智慧城市业务重拓展业务和集聚资源的抓手,不仅利用城市大脑建设整合企业内部资源实现打包输出,获得地方政府一揽子的信息工程整合解决方案业务,还可以利用城市大脑平台实现对外部业务和数据等相关资源的有效整合。
 
二、地方城市大脑发展共性提炼
 
(一)从功能模块看,健全的功能设置是绝大部分城市大脑建设的方向
 
综合阿里、华为、百度等企业研究与建设情况,城市大脑体系架构与功能设置大同小异。在总体架构方面,主要分为四层,分别是提供弹性计算能力的计算资源平台、实现数据资源汇聚整合的数据资源平台、提供人工智能等技术支撑的算法服务平台以及支撑各类业务的应用支撑平台。从应用层看,主要包括交通、城管、旅游、医疗、应急、市场监管、公共安全、社区治理、消防等功能模块。
 
(二)从应用领域看,智慧交通应用是当前地方城市大脑建设首选实践领域
 
完备的交通信号灯等基础设施与严重的交通拥堵问题,使各地不约而同将智慧交通作为城市大脑首选的实践领域。目前在已规划或建设城市大脑的城市中,90%以上的城市将治理交通拥堵排在首位。杭州、广州、西安、深圳、苏州、海淀等地区利用城市大脑治理交通治理已经取得了一定效果。杭州从全国最拥堵城市排行榜中的第5名下降到57名。深圳通过管控大数据,科学设置路口渠化及交通组织创新,道路通行能力预计将提高8%。苏州城市大脑试点线路公交出行人数增长了17%。另外,除智慧交通外,城市管理、公共安全、智慧社区等也正在成为城市大脑重点应用领域。
 
(三)从建设模式看,政企合作是城市大脑建设首选模式
 
目前我国城市大脑建设模式比较单一,缺乏市场调节和全社会的参与,杭州、上海、海口、苏州、德清开展规划或建设的地区仍以政企合作为框架,通过政府部门自上而下主导投资,互联网企业凭借其强大的技术实力进行城市大脑的建设和后期运维。特别是在城市大脑应用业务支撑系统或解决方案开发建设中,阿里、百度等承建企业决定了合作对象,企业的技术优势和市场机制不是主导因素。
 
三、目前城市大脑存在问题
 
(一)发展定位:过于理想化
 
一是对城市大脑预期过高,承建企业将其定位夸大为城市枢纽,裹挟部分地方政府盲目上马建设,忽视了实施中存在理论模型研究不足和信息技术综合集成能力差等问题,且城市大脑主要应用在城市状态的描述和识别,还达不到进行复杂决策的地步,建设效果与定位名不副实。二是城市大脑用词很炫,抓住了地方政府和群众的眼球,成为互联网公司及科技企业争夺市场、宣传其产品的工具和噱头,然而地方政府在城市管理、技术应用能力以及城市智能化设施部署等都存在较大不足,难以支撑城市大脑发挥最大作用。三是随意夸大区块链等新技术对城市大脑建设的作用,各种新技术轮番上阵,导致城市大脑模块部署随意、功能作用眼花缭乱,丧失了建设主线,迷失了发展定位,最后做成了“四不像”。
 
(二)功能应用:服务功能和应用领域仍比较单一
 
一是从应用领域看,城市大脑实际应用领域远远少于宣传的领域,从已开展城市大脑建设的地方看,应用领域仅限于交通、社区管理等少数几个领域,公共服务、产业发展等领域涉及较少。如杭州城市大脑尽管已经迈入第二阶段,并开始在市政管理、旅游等方面尝试应用,但应用最成熟、效果最显著的仍然是交通领域。海淀与百度共建的城市大脑目前主要应用在社区管理领域,其他领域涉足不深。二是从应用效果看,仍然存在难以落地的情况,特别是城市大脑与旧的城市规划不相适应时,就会显得力不从心。如2016年广州市就已开始运用阿里云ET大脑解决广州大桥的交通拥堵问题,但效果很差,即便在广州大桥新旧二桥合二为一的情况下,拥堵情况也依然没有改善,主要原因就在于城市大脑与广州大桥周边交通规划极不适应。三是应用服务对象以政府部门为主,应用设置和政府治理密切相关,与民生服务相关的应用较少,导致城市大脑在一定程度上成为“政府大脑”,甚至有些地方建设的城市大脑中看不中用,成为展示大厅中的“盆景”。
 
(三)发展模式:投资、建设和运营缺乏模式创新
 
一是从投资建设模式上看,城市大脑采取政府投资和项目委托形式交给一家信息技术企业主导建设,其他系统集成商、应用方案解决服务商等被排出在外,致使城市大脑建设应用处于封闭状态,与其开放化、生态化的内涵相悖,实际应用效果也将大打折扣。二是在运营模式上缺乏创新,线上线下运营方式难以有效匹配,城市软硬件设施及一线管理人员等物理实体采集的数据,向平台等数据实体单向集中和管理,数字实体反哺物理实体的运营管理机制尚未确立,不利于城市大脑作用的发挥。
 
(四) 标准规范:数据开发利用缺乏标准和规范
 
一是城市大脑开放生态尚未建立,不同企业承建的城市大脑有不同的标准规范,缺乏统一的对外提供服务的应用、数据等接口标准,导致第三方应用服务商需要根据不同平台开发不同接口的应用解决方案,增加了集成外部资源和应用开发难度。二是数据分级分类规范不明确、公共数据与个人数据安全保密标准规范、数据开发利用安全保障等相关规定不健全,都有可能导致城市大脑建设方利用公共和个人数据进行过度开发或二次授权给其他企业,对国家安全和个人隐私带来威胁。
 
(五) 制度保障:缺乏推进建设运营制度建设
 
一是城市大脑建设缺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保障,对城市大脑前期规划、建设实施、系统验收、业务运营等没有明确程序流程规定。二是缺乏统一的城市大脑建设、业务开发、安全运营等规范体系以及相应的考核监督机制,容易导致对城市大脑统筹规划、总体架构、应用开发方向等把握不足,难以实现城市大脑开放化、生态化发展。
 
四、对城市大脑的几点认识
 
(一)城市大脑是城市信息化发展新模式
 
与智慧城市、政务大数据项目相比,城市大脑建设展现出了新的发展特征:一是城市大脑更加注重从城市全局统筹,而不是简单地注重某个行业或是某个领域应用,是从城市全局领域进行统筹优化。二是城市大脑更加注重多领域数据汇聚、挖掘和利用,更加注重利用数据决策来指挥、调度和优化城市运。三是城市大脑不是一个独立的、全新的信息化建设项目,而是在城市已建信息化项目基础上,通过城市大脑项目建设,实现对已建信息化项目更好地整合利用。
 
(二)需求和应用是城市大脑的发展导向
 
城市大脑建设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需求导向和应用导向,让城市大脑建设造福全体市民。城市大脑的重点需求不是解决某个行业或是某个地区的需求,而是解决整个城市需求,包括政府治理需求、百姓服务需求;城市大脑的应用不只是城市管理应用,而是城市运行发展过程中方方面面的应用,包括政府管理应用、民生服务应用和城市发展,是体系性的应用。因此城市大脑在规划建设时候就需要把人民群众的思想、把城市合伙人的思想、把城市创新创业者的思想融入进来。
 
(三)生态开放化是城市大脑的建设方向
 
城市大脑建设涉及的软硬件以及信息服务商多种多样,既需要有基础的网络平台运营商,也需要有各个领域专业应用服务商,不是任何一家ICT企业自己全部提供,需要有庞大的产业生态系统做供给支撑。城市大脑建设不是一个封闭的信息化建设项目,是城市智能化发展的基础支撑平台,需要开放化推进思路,集成信息服务、城市管理、创新创业等各个领域的成果和智慧。
 
(四)城市大脑是一项全方位系统性工程
 
城市大脑建设不是简单的一次性信息化项目建设,是一项具有全局性、长期性、综合性的系统工程,不仅需要统筹城市发展需求和信息技术应用,统筹政府治理需求和民生服务需求,更加需要做好规划设计、资金保障、标准规范、法律法规等制度性建设问题,让制度保障城市大脑长期可持续健康发展。
 
五、对策建议
 
(一)从推进机制角度:创新城市大脑建设模式,构建协同高效的推进机制
 
一是构建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开放合作、协同发展的城市大脑建设、运营、发展模式,促进多方参与和利益共赢,为城市大脑可持续性运营夯实制度保障。二是加强与网络科技等社会企业深度合作,充分利用交通出行、商贸物流、社交旅游等互联网企业实时数据资源,提高城市大脑数据鲜活度,促进城市大脑实时应用发展。三是打造城市大脑社会化开放平台,完善标准体系,促进多元、异构系统和数据的接入,推动多元主体参与城市大脑建设,提高城市大脑生态化和开放化发展水平。四是构建互利共赢建设运营机制,促进第三方机构、个人等共同参与,扩大数据来源渠道,丰富信息服务种类。五是立足城市管理和发展实际,客观实际地看待信息技术对城市发展作用,合理宣传城市大脑建设。
 
(二)从产业生态角度:构建城市大脑产业生态,提升专业化信息服务水平
 
一是构建城市大脑基础平台、基础网络、基础数据资源,培育基础设施和基础资源运营商,推动统建共用和共建共享。二是围绕城市大脑数据采集、数据分析、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安全保障等相关需求,强化产业链分工,培育城市大脑专业信息技术服务商。三是建设城市大脑创新创业开放平台,开放网络、平台、数据、应用等资源,为创新创业者提供基础平台和试验田支撑。四是完善城市大脑线下业务服务能力,提高线上线下融合发展能力。五是扩大城市大脑应用领域,从城市交通治理向城市治理、民生服务、产业发展等全方位拓展。
 
(三)从集成互联角度:制定城市大脑标准体系,促进业务集成互通互操作
 
一是制定城市大脑数据采集、存储、共享、交换等标准,确保采集数据格式的一致性,提高共享交换便捷性。二是制定城市大脑系统互联互通和业务应用互操作性标准,统一系统互通标准,规范互操作性业务流程,提高城市大脑多业务协同联动能力。三是制定城市大脑安全保障标准,确保物理、网络、平台、应用、数据、管理等各方面安全。
 
(四)从数据利用角度:加强城市大脑数据治理,保障数据利用合规和安全
 
一是加快建设城市政务云,加快道路交通、治安防控、市政市容、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应急救灾等各类政务数据资源向云平台集聚,推进政务数据资源汇聚、共享和交换,夯实城市大数据中心核心数据资源。二是制定城市数据共享、交换和开发利用制度,完善数据共享机制,规范数据开发利用行为,确保数据共享交换渠道通畅、数据开发利用合规。三是加快城市大脑数据应用相关规则制定,推进数据分级分类,制定城市大脑数据采集、流通和开发利用宗旨原则、负面清单、流程规范、防护要求和操作指南等,确保数据采集、流通、开发和利用安全有序。四是建立城市大脑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加强对城市大脑信息系统和网络平台开发、建设和运维过程中数据安全全链条管理,确保数据安全保障不出现环节短板。
 
(五)从制度建设角度:完善城市大脑规章制度,确保集约高效可持续推进
 
一是建立城市大脑规划设计、实施建设、系统验收、业务运营、安全保障等系列规章制度,确保城市大脑统筹规划、集约建设、持续运营和安全可高。二是建立城市大脑开放合作制度,构建具有激励机制的商业模式,吸引中小企业、创新创业者等参与,促进城市大脑产业生态打造和开放化发展。三是建立城市大脑建设推进绩效考评制度,对各个部门在城市大脑平台上的业务部署开展情况进行定期考核评估,促进部门业务不断和城市大脑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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