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5月25日发布《关于中央企业助力中小企业纾困解难促进协同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及时足额支付账款、切实加快减免房租、大力实施降费提质、有力支持资金融通、持续加大创新支持、强化引领带动和加强组织保障等7方面提出27条举措,推动中央企业助力中小企业纾困解难。
国务院国资委5月25日发布《关于中央企业助力中小企业纾困解难促进协同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及时足额支付账款、切实加快减免房租、大力实施降费提质、有力支持资金融通、持续加大创新支持、强化引领带动和加强组织保障等7方面提出27条举措,推动中央企业助力中小企业纾困解难。
减租降费解“燃眉之急”
针对不少中小企业面临回款不畅、成本高企、资金紧张等突出困难,《通知》从及时足额支付账款、切实加快减免房租、大力实施降费提质、有力支持资金融通4个方面着手,解决中小企业“燃眉之急”。
支付账款方面,中央企业对中小企业账款坚持“应付尽付、应付快付”,不仅要从制度、机制、流程和信息化管控上杜绝滥用市场优势地位恶意拖欠账款行为,还特别明确对于长期合作、信誉良好、履约及时、确有困难的中小企业,在确保资金安全、对方书面申请、严格履行内部决策程序的前提下,可提前支付或预付部分账款。
国信证券高级研究员张立志表示,现金流的健康与充裕程度是维持中小企业正常运营的重要因素。在疫情背景下,通过明确杜绝恶意拖欠账款、提前支付或预付部分账款等内容,进一步提升中央企业对中小企业助企纾困措施的强度和精度,从而有效缓解疫情期间中小企业面临的现金流压力,保障中小企业资金链的顺畅,降低企业经营负担,让政策真正达到“雪中送炭”的效果。
减免房租方面,要坚持“应免尽免、应免快免”。对承租中央企业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要在2022年普遍减免3个月租金,并力争在上半年完成减免主体工作;对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内,承租中央企业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再补充减免3个月租金,补充减免工作要在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出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后2个月内完成。
“考虑到中小企业在繁荣市场、促进就业、维护稳定、刺激增长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以中小微企业尤其是受疫情影响严重、经营困难的服务业、个体工商户为对象直接减免房租,有利于精准支持和定向帮扶中小微企业的生产经营。”华兴证券(香港)首席经济学家庞溟表示,不只是中央企业,未来,各地亦可根据实际情况统筹运用各类财政资金,对中小企业承租人给予适当帮扶。
降费提质方面,要求坚决配合价格、市场监管等部门清理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对特困行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用电阶段性优惠,实施“欠费不停供”、允许6个月内补缴,对中小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再降10%,为中小企业减免用云、用平台费用等。同时,强化煤电油气运等保供稳价,促进物流保通保畅,努力为中小企业提供精准高效便捷服务和充足可靠优质供给。
在有力支持资金融通方面,《通知》提出加大对商用货车消费贷款的支持力度,中央汽车企业所属金融子企业要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对2022年6月30日前发放的商用货车消费贷款给予6个月延期还本付息政策支持;中央企业要支持配合上下游中小企业开展供应链融资,中小企业需要以其持有的中央企业集团内单位应付账款、出具的商票和供应链债务凭证等办理融资业务的,要及时确权,严禁高息套利;中央企业要持续推进保函(保险)替代现金保证金,不得向中小企业超比例收取或变相收取不合理的保证金,不得限定中小企业提供保证的方式,及时退还到期保证金。
除了在资金方面给予中小企业“真金白银”的支持外,面对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的三重压力,《通知》亦要求中央企业自觉将带动中小企业协同发展工作纳入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发挥国有经济战略支撑作用中的统筹考虑、系统谋划、一体推进。
中国企业联合会研究部研究员刘兴国表示,中央企业应当强化协同发展理念,在自身发展过程中,切实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创造机会、提供空间。
带动中小企业协同发展
“无论是从畅通国民经济循环看,还是从履行大企业社会责任看,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大中小企业都是合作关系、伙伴关系,可以说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国资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据统计,2021年中央企业采购总额超过13万亿元,辐射带动各类企业200余万家,其中绝大部分是中小企业。也因为如此,国资委和中央企业长期以来一直坚持看长远、顾大局,稳市场主体、帮中小企业,一直积极优化产业生态、畅通产业链供应链,带动中小企业协同发展。
“面对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中央企业作为产业链‘链长’,肩负着带领上下游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责任。”国资委有关负责人说。
带动中小企业强起来,稳市场、稳订单十分关键。《通知》要求中央企业推动各项稳增长措施落实落地,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尽快落地一批“十四五”规划明确的重大项目,尽早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提前为上下游释放订单需求。同时,积极采购中小企业优质产品和服务,不得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中小企业参与。
此外,要完善协同创新体系,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全力稳链补链固链,中央企业要积极通过投资合作、项目合作、产业共建、搭建联盟等方式与中小企业开展合作,努力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更多应用场景和市场机会,辐射带动上下游数百万家中小企业协同发展。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国资委要求,各中央企业要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有效发挥国有经济战略支撑作用的高度出发,落实落细各项支持政策,让上下游广大中小企业“看得见、摸得着、有感受、得实惠”。
一方面,各中央企业要完善内部考核奖惩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细化实化操作流程。按照有关部门和各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要求,积极组织参与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畅通中小企业诉求受理渠道。“中小企业对中央企业落实《通知》过程中如有意见建议或诉求,可通过国资委网站政务咨询留言。”国资委有关负责人说。
另一方面,中央企业因落实减免房租等帮扶中小企业纾困解难有关政策,对当期经营业绩造成影响的,国资委将在经营业绩考核中实事求是考虑。对于及时支付中小企业账款、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金等政策执行不到位、走过场或经核实有关投诉反映问题属实的,国资委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面对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中央企业作为产业链“链长”,肩负着带领上下游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责任。为此,《通知》要求中央企业自觉将带动中小企业协同发展工作纳入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发挥国有经济战略支撑作用中统筹考虑、系统谋划、一体推进。
着眼带动中小企业恢复生产,稳定中小企业预期,明确要求中央企业推动各项稳增长措施落实落地、不断加力,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尽快落地一批“十四五”规划明确的重大项目,尽早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提前为上下游释放订单需求。提升供应链管理水平,深化供需精准匹配,积极采购中小企业优质产品和服务,不得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中小企业参与。
《通知》要求中央企业发挥引领支撑和龙头带动作用,完善协同创新体系,加快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通过中央企业产业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吸引各类资本共同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支持创新型中小微企业成长为创新重要发源地,支持在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培育一大批领军企业和专精特新“隐形冠军”企业。
全力稳链补链固链,要求中央企业积极通过投资合作、项目合作、产业共建、搭建联盟等方式与中小企业开展合作,努力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更多应用场景和市场机会,辐射带动上下游数百万家中小企业协同发展。
来源:人民日报、北京日报、证券日报、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