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最高法民二庭副庭长周伦军:将研究制定新公司法司法解释

作者:封莉 日期:2025-03-13 浏览次数:0
统一公司类纠纷裁判尺度,确保新公司法正确实施,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3月6日全国两会期间,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周伦军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专访时表示,2025年,最高法将研究制定新公司法司法解释,统一公司类纠纷裁判尺度,确保新公司法正确实施,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周伦军表示,2025年,最高法将持续健全涉营商环境法律制度,继续配合立法机关开展破产法、商业银行法、金融法、金融稳定法、信托法、票据法、民营经济促进法等法律的立法及修改工作;持续出台与优化营商环境相关的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

“完善刑事、行政、民事交叉案件处置机制和裁判规则,明确涉企案件常见行为罪与非罪界限,坚决防止和纠正以行政、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周伦军说。

最高法还将进一步加强司法建议工作,通过加强综合类司法建议制发力度、提高建议落实率、加大宣传力度等途径,延伸审判职能,促进突出问题有效政治,深度融入社会治理体系,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

周伦军指出,2025年,最高法将继续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依法平等长久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对侵犯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的行为依法实行同责同罪同罚。

“加强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法治保障,依法平等同等保护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加大产权保护力度。既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有形财产权,也保护知识产权在内的无形财产权。”周伦军说。

最高法将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加强司法规则供给,为创新主体提供清晰、稳定、可预期的行为规则。对已形成共识的,人民法院通过司法解释、指导性案例等,及时向社会发布,促进规范、引领;对尚未形成共识又亟需明确的,通过典型个案审理传递司法导向,促进在规范下创新、创新中发展。

在有效化解企业困境方面。周伦军表示,2025年,最高法将进一步依托“府院联动”机制,依法拯救陷入财务困境但仍具有发展前景和挽救价值的企业,引导企业利用重整、和解程序获得重生。

“推进完善破产管理人报酬机制和执业规则,进一步规范和保障管理人依法履职尽责。”周伦军说,研究梳理破产审判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对破产案件申请受理、破产衍生诉讼、执转破、个人破产以及与个人破产功能相当的自然人债务清理等工作的规范。

建立完善对大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案件办理的快审快执工作机制,建立在审案件及在执案件台账。继续贯彻落实普惠金融理念,助力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

2025年,最高法还将强化涉外制度供给,加快推进相关领域司法服务保障文件的制定,完善涉外商事审判工作小组,为境内外商事主体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法治保障,不断提升涉外司法效能,助力民营经济安全“出海”。

“完善‘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平台。促进诉讼与调解、仲裁有机衔接的机制顺畅运行,立足国际商事纠纷特点,遵循案件基本事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尊重域外习俗文化、依法保障利益均衡。培育纠纷调解资源,积极开展线上线下融合调解,高效率地实质性化解矛盾。”周伦军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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